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公司法大修今(28)日將在立法院臨時會進行朝野協商,將影響台灣逾80萬家公司治理。據了解,針對刪除法人董事、委託書選舉等6大爭議攻防,朝野黨團應會以政院版為協商基礎,儘量符合國內工商界發展及新創企業創新需求為主。

其中「大同條款」深受矚目,國民黨團公司法修法專案小組召集人曾銘宗表示,政院版大同條款有漏洞、爭議很大,必須要有條件限制,才不會造成競相爭奪公司經營權,引起市場重大動盪。

立委針對公司法提案共40個修法版本、新增190多條。立院臨時會今天將就公司法舉行朝野協商,共有刪除法人董事、實質受益人申報、大同條款、公司祕書制、委託書投票、SOGO條款等6大爭議條文展開攻防。

據悉,大同條款可能有幾種發展,一、維持政院版,不加任何條件;二、過半股東需請求董事會同意,同意後60天內應召開,若不同意可自行召開;三、附加條,召開股臨會後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召集。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曾銘宗直言,政院版「大同條款」全世界無此立法例,倘若集合50%就能要求改選董監事,那今天甲和乙結合,隔天二人不合甲又結合丙改選,再隔3個月甲再結合丁要求改選,那會沒完沒了,一定要有條件限制,才不會引起市場重大動盪。但配套如何訂定,視今天會商決定。

至27條刪除法人董事,目前有2.7萬家企業均有法人董事,工商團體反對刪除,府院也反對,應不會過關;而立委提案刪除徵求委託書選舉董監事,工商團體反對,認行之有年不宜廢除,藍綠黨團皆認不宜取消。

設置「公司秘書」治理人員制度,增進公司治理透明,朝野歧見不大;金管會有意對上市櫃公發公司強制分三階段設置,但非公發公司經濟部則不強制。

至攸關年底洗錢防制新一輪評鑑的「實質受益人申報」,政院版僅揭露第一層,與國際規範不同,經濟部及法務部認可刪除「實質受益人」一詞,維持揭露程度。惟曾銘宗認為,宜維持「實質受益人」名詞,有總比沒有好。至申報方式,政院擬將每月定期申報改為每年申報,避免太擾民,但有變動時隨時申報,有限公司52萬家一律適用。需申報範圍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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