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时报【吕雪彗╱台北报导】

公司法大修今(28)日将在立法院临时会进行朝野协商,将影响台湾逾80万家公司治理。据了解,针对删除法人董事、委托书选举等6大争议攻防,朝野党团应会以政院版为协商基础,尽量符合国内工商界发展及新创企业创新需求为主。

其中「大同条款」深受瞩目,国民党团公司法修法专案小组召集人曾铭宗表示,政院版大同条款有漏洞、争议很大,必须要有条件限制,才不会造成竞相争夺公司经营权,引起市场重大动荡。

立委针对公司法提案共40个修法版本、新增190多条。立院临时会今天将就公司法举行朝野协商,共有删除法人董事、实质受益人申报、大同条款、公司秘书制、委托书投票、SOGO条款等6大争议条文展开攻防。

据悉,大同条款可能有几种发展,一、维持政院版,不加任何条件;二、过半股东需请求董事会同意,同意后60天内应召开,若不同意可自行召开;三、附加条,召开股临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召集。

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曾铭宗直言,政院版「大同条款」全世界无此立法例,倘若集合50%就能要求改选董监事,那今天甲和乙结合,隔天二人不合甲又结合丙改选,再隔3个月甲再结合丁要求改选,那会没完没了,一定要有条件限制,才不会引起市场重大动荡。但配套如何订定,视今天会商决定。

至27条删除法人董事,目前有2.7万家企业均有法人董事,工商团体反对删除,府院也反对,应不会过关;而立委提案删除征求委托书选举董监事,工商团体反对,认行之有年不宜废除,蓝绿党团皆认不宜取消。

设置「公司秘书」治理人员制度,增进公司治理透明,朝野歧见不大;金管会有意对上市柜公发公司强制分三阶段设置,但非公发公司经济部则不强制。

至攸关年底洗钱防制新一轮评鉴的「实质受益人申报」,政院版仅揭露第一层,与国际规范不同,经济部及法务部认可删除「实质受益人」一词,维持揭露程度。惟曾铭宗认为,宜维持「实质受益人」名词,有总比没有好。至申报方式,政院拟将每月定期申报改为每年申报,避免太扰民,但有变动时随时申报,有限公司52万家一律适用。需申报范围包括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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