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仅7成受害者报警

法改会早前建议订立「窥淫罪」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罪」,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对此表示支持,但认为报告未涵盖偷拍女性胸部及未经同意在网络散布私密影像的性暴力行为,认为亦应列作刑事罪行,促请法改会及政府尽快研究立例堵塞相关漏洞。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促请将偷拍女性胸部及散布私密影像的性暴力行为,列作刑事罪行。

性暴力危机中心「风雨兰」指出,去年6月至今年4月共收到23宗影像性暴力求助个案,求助人年龄介乎18至35岁。这些个案涉及偷拍性行为过程、被对方威胁或勒索散布性爱影像、未经同意下被分享私密影像予他人等,当中仅7成受害者报警,但案件全部停留于落案起诉阶段,未有调查进展。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暨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指,上述数字及情况显示,本港入罪门槛太高,导致许多个案最终不了了之。协会倡议干事简敏棋亦指,本港必须有明确法例指出偷拍行为是犯罪和不可接受的,冀前线警员加强执法,鼓励更多受害人求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