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记者吴柏轩、刘力仁、黄以敬/台北报导〕为化解台大校长遴选案僵局,教育部长叶俊荣抛出第三条路。法律学者认为,相较于教育部五月行文要求台大从参选人资格重新审查的全面重启遴选,新教长明显已「让一大步」,但遴选案有严重瑕疵,且遴委会已有多人请辞、更替,重跑第二阶段的遴选委员会恐无法彻底解决争议。此外,若是台大校方接受叶的建议而重启部分遴选,相对也应撤回诉愿等行政诉讼,僵局才有化解的可能。

新学年新民意 应先重组遴委会

身为台大校友的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佳和认为,台大校长案中,参选人管中闵及遴委蔡明兴同时身为台湾大哥大独董、台湾大副董事长等资讯未揭露的严重瑕疵一开始就产生。而台大遴选有两阶段,第一关是台大校务会议推荐投票,过了同意门槛才能进入二阶遴委会遴选,目前教育部长建议此做法,只处理到第二关遴委投票,但没处理第一阶段的推荐投票,瑕疵仍在,争议恐怕未彻底解决。

林佳和也认为,先前已有部分候选人表明不愿再选,校务会议也因为新学年开始,重新组成新民意,遴委会更有多人辞职,还有学生、学校代表遴委更替等,建议先重组遴委会,确立正当性及对校内有足够代表性。

林佳和也强调,若台大接受部长建议而重启遴选,先前抗命而对行政院提出的诉愿等行政诉讼作为,就必须撤回,否则就会造成同意教育部决议却又提告的奇怪现象。

律师:管中闵涉2法律争议 不能再选

律师黄帝颖则表示,教育部如果让管继续参与遴选,将面对管违法兼职及隐匿台湾大独董资讯两个法律争议。如果管再度当选校长,争议继续存在。他认为排除管中闵,让其他人重新遴选,才能解决问题。

黄帝颖表示,教育部召开的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做出的「法律研析意见」指出,管于台大同意之前、台大与台湾大尚未有产学合作契约之际,即已兼任台湾大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薪资报酬委员会之委员,违反「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不能再担任教育行政人员。监察院也认定管中闵担任台湾大独董、审计委员、薪酬委员等职务,除了独董职务外,均已违反「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等,管不能担任校长。

再来则是管在校长遴选过程中,在第一阶段的校务会议就隐匿担任台湾大独董资讯,校务会议代表投票时,没有正确资讯判断,若采叶部长的重启遴选方案,从第二阶段的遴选委员会阶段开始起跑,对于校务会议代表也无法交代,形成遴选程序上的瑕疵,这个瑕疵如果没有补正,将会埋下日后争议伏笔,台大校长遴选风波恐无法落幕。

  • 台大校长遴选程序一览表

    台大校长遴选程序一览表

  • 台大校长争议未落幕,教育部长叶俊荣(右)12日召开记者会,要求台大校长遴委会正式召开会议,重启校长遴选。(记者罗沛德摄)

    台大校长争议未落幕,教育部长叶俊荣(右)12日召开记者会,要求台大校长遴委会正式召开会议,重启校长遴选。(记者罗沛德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