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潔

  3月25日,歐盟作出對從中國內地和臺灣進口冷軋不鏽鋼板徵收臨時反傾銷關稅的決定。同時,歐盟鋼鐵工業聯盟正處於對中國鋼筋產品提出反傾銷申訴的準備階段。

  一些人士認為,歐盟等對中國持續不斷的反傾銷、反補貼等調查,和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遲遲沒有被承認有關。

  中國一直努力讓更多的國家承認其市場經濟地位。近年來,這個話題不斷升溫。儘管有越來越多的國家表態承認,但歐盟和美國遲遲不予承認。

  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時,美國和歐盟等發達經濟體拒絕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理由是中國的國內價格是由政府機構和政策設定,而不是由供需力量決定。中國的入世議定書中因此包含了一條確定補貼和傾銷時的價格可比性的條款,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如受調查的生產者不能明確證明生產該同類產品的產業在製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該WTO進口成員可使用不依據與中國國內價格或成本進行嚴格比較的方法。

  而在以往案例中,只要選擇第三國價格,大部分中國企業都被認定是傾銷或傾銷幅度過大,而這有很大的自由性和隨意性,中國產品得益於低勞動成本的價格優勢,在WTO成員裁定「中國企業是否在反傾銷」時,這一點被抹殺得乾乾淨淨。

  正是這一條款,使得其他國家針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中,依據了歧視性的標準。

  中國的入世議定書規定,該條款在中國加入WTO 15年後,即2016年12月12日後終止。在專家看來,這一條款失效後,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是否被承認已經沒有太多意義,但是這一條款的失效也並不意味著中國就不會再被其他國家發起雙反調查。

  歐盟不會自動承認

  3月17日,歐洲議會議長馬丁·舒爾茨訪華期間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與中國領導人的會晤中談到了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問題。

  2003年6月,中國政府正式向歐盟提出,由於中國經濟市場化的程序提高很快,希望歐盟立即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並提交了一系列文件,以證明中國的市場經濟情況。此後,中國多次提出這一要求,不過,歐盟評估一直認為中國尚未滿足所有相關標準。

  「市場經濟地位」是一個經濟學上的名詞,它表示一個國家的市場經濟的狀況,按照一個國家市場經濟在全國經濟中的重要性,以及國家政府對於經濟的幹預程度,一般可區分為完全市場經濟國家和非市場經濟國家。

  一直以來,有一種觀點認為,只要中國加入WTO滿15年,入世議定書中的第十五條第二款終止後,中國將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地位。

  2014年12月13日,歐盟委員會前主席若澤·曼努埃爾·巴羅佐在「三亞·財經國際論壇」上表示,中國現在並沒有滿足所有的標準,比如上市公司的一些要求,國家的一些幹預,還有一些決策等等,並沒有滿足完全市場經濟的要求。

  歐盟駐華大使史偉(HansDietmar Schweisgut)表示,歐盟要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的程序是,歐盟委員會需要提出議案,然後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通過議案纔可以。2016年以前,這個程序不會改變。

  荷蘭駐華大使館公使杜安德(André Driessen)表示,中國是否被承認市場經濟地位是個技術性問題。「如果中國滿足條件,歐盟就會承認。歐盟現在對這個議題有很多討論,都是些技術性問題。」

  在多次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中,美國都放話要儘快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但是多年來從未真正承認。

  中國是美國和歐盟第二大貿易夥伴,且貿易額不斷增長。

  市場經濟地位只是個雞肋

  中國世貿組織研究會研究部副主任、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博士後楊鳳鳴表示,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承認與否可以看作是一個技術性問題,但是同時也可以說是一個政治性問題。

  「按照《中國議定書》第15條(d)款的規定,中國加入WTO之日起15年後,入世議定書中的第十五條第二款就會終止,這和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是否被承認沒有關係。」楊鳳鳴表示。

  「但這並不排除美國和歐盟等國家尋求推翻這一條款的可能性。」

  「另外,這一限定條件失效後,WTO成員則可能增加對中國產品同時發起反傾銷反補貼的雙反調查。貿易摩擦仍會存在,只是發起調查的國家不能再以《中國議定書》第十五條為法律依據在反傾銷認定中適用替代國的做法。」楊鳳鳴表示。

  反傾銷和反補貼是WTO規則允許的成員方保護本國產業的貿易工具。

  而即使已經承認了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國家,在對中國發起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中,基於「特殊市場情況」也會選擇適用替代國價格。目前,世界上有150多個國家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如,澳大利亞在2005年承認了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但自2010年以來,澳大利亞在認定中國產品傾銷幅度時仍4次通過「特殊市場情況」適用替代國價格。

  即使在這一條款的有效期內,根據入世議定書的規定,中國的某個企業如能證明自己所在的行業是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行業,在面對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中,就可以不適用這一條款。

  而即使第十五條第二款失效,也不意味著其他國家對中國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就一定會減少。根據楊鳳鳴預測,中國產品以後將會面臨更多的反補貼或者雙反調查。這主要是因為在反補貼中存在的類似替代國做法的「外部基準」的適用。雖然這一適用是針對所有WTO成員的,但對中國的體制而言尤為不利。

  在楊鳳鳴看來,第十五條第二款失效後,一些國家也一定會想到其他在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中壓制中國的辦法。因此,「一定要理性看待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以防『市場經濟地位認定』被一些國家作為制衡中國的武器」。

  舒爾茨在記者會上表示,也和中方領導人討論了歐中自由貿易和投資協定等問題: 「我們一直強調公平競爭,各自市場的准入要平等。歐洲是開放的,我們希望中國也本著這樣互利的精神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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