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的普通商品房屬於“大產權房”,有國家發的房產證,能進行買賣交易,一般分爲70年產權、50年產權以及40年產權。不過,很多人對小產權房的概念很模糊,也不知道買小產權房的風險是什麼?

  一、什麼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又叫鄉產權房,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概念,而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名稱,是指在中國農村和城市郊區,由村集體組織或開發商憑藉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築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者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用於銷售的住房。

  小產權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沒有備案,也就是說, 小產權房不具有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所有,其交易一旦產生糾紛,不受法律保護。

  二、小產權房有哪些分類?

  1、農民宅基地上建成的用於銷售的房子,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就是合法建築。根據相關規定,此類房子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但這並不是說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

  2、在集體鄉鎮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屋,屬於非法的房產,是不能進行購買和轉讓的。

  三、購買小產權房有什麼風險?

  1、只有鄉政府或村委會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即宅基地證。不能像“大產權”的房子一樣抵押、流轉上市,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2、沒有房產證,沒有經過備案,因此無法申請貸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未來也不能拿房子去銀行作抵押,這在無形中加大了購房人的資金壓力,增加購房風險。

  3、買賣交易中,雙方簽署的購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式購房合同,如果房產出現糾紛,是缺少法律支持的。

  4、屬於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小產權房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或者拆遷的情形,將面臨依法被拆除的危險性,而且購房者的利益很難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5、小產權房不受到法律的認可,沒有在房管部門備案,且不在政府機構的監管範圍內,因此,在房屋使用過程中,當遇到房屋質量問題以及附屬配套設施問題時,是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總之,買房前,須查驗房出售人是否具備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查驗商品房項目的建設手續,城市居民不要購買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決定買房時,須審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購買小產權房時,要了解可能存在的風險,必要時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根據他們豐富的經驗,提供有效的幫助,防止利益受到損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