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舉制度概說

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通過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基本制度。它創始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興盛於明、清兩朝,廢除於清朝末年,歷時1300餘年。

從官制史角度看,科舉制度的產生是歷史的必然和巨大進步。它所堅持的是「自由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取,公開張榜」的原則,打破了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對政治的壟斷,對我國古代社會的選官制度是一個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給中小地主階級和平民百姓通過科舉入仕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科舉考試的內容到明代以八股文為主,即「八股取士」。它逐步成為一種僵化的模式,特別是到晚清時已成為嚴重束縛知識分子的枷鎖,暴露出種種弊端。1905年清政府廢除科舉。

2.科舉前選拔官員

【察舉】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覈,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

【徵闢】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徵,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闢,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

【孝廉】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

3.科舉制名稱

【科舉】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

【童試】也叫「童生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ě)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登科」是及第的別稱,即考中進士。

【進士】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

【會元】參見「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別稱鼎元。

【貢士】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

【生員】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文體有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

【金榜】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佈告,黃紙書寫,故稱黃甲、金榜,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

4.古代學校

【校】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áng】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

【序】周代學校的名稱

【庠序】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或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

【稷下學宮】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彙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

【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國子監】參見「太學」條。

【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

【監生】國子監的學生。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後成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

【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

5.古代學官

【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

【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

【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為學官名。漢唐後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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