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梁任职律师行胞弟苏锦威获准以现金8万元保释。

两名律师行前法律文员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被控涉嫌欺诈两间持牌放债人公司两笔共2千万元的按揭贷款,而该前法律文员及一名相关人士亦因就其中一笔按揭贷款而被控一项清洗1千万元犯罪得益罪名。两名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5月31日答辩。据悉,被告苏锦威为商务及经理发展局前局长苏锦梁胞弟。

两名于星期二(8日)被起诉的被告为41岁苏锦威,是梁家乐律师行前法律文员,及49岁苏润余,同是梁家乐律师行前法律行政人员。该律师行现已结业。

苏锦威被控3项罪名,即两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

苏锦威及苏润余同被控一项罪名,即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苏锦威及苏润余于案发时分别是梁家乐律师行的法律文员及法律行政人员。苏润余亦是离岸公司Chilly Associates Limited (CAL)的董事。

苏锦威获准以现金8万元保释,而苏润余则获准以现金5万元保释。他们受命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据悉,被告苏锦威为商务及经理发展局前局长苏锦梁胞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