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章重義

義指道義,即行為是正義的或符合道德規範的。「義」與「仁」的關係至為密切,現在「仁義」二字還並稱連用。從某種意義上說,「義」就是「仁」的外顯,「仁」則是「義」的內隱。在古代,「義」常常與「利」相對而言。先義後利,以義制利,是儒家的重要思想。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又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都是說對利的取捨要以義為準繩。孟子還認為,如果在「生」和「義」不可兼得的情況下,要「捨生而取義」。在現代社會中,雖然不能一味地排斥「利」,但是「取之有道」,不能損害他人、集體和國家的利益,不能違背法律和道德的原則。

134.多行不義必自斃。

出處:《左傳·隱公元年》

大意:總是做不合道義的事情,最終一定會遭到懲罰。

  135.義以生利,利以豐民。

出處:《國語·晉語》

大意:道義是用來增加社會財富的,社會財富是用來使百姓富足的。

  136.見利思義。

出處:《論語·憲問》

大意:面對利益時要考慮是否符合道義。

  137.見得思義。

出處:《論語·季氏》

大意:見到可以得到的,要考慮是否符合道義。

  138.義,志以天下為芬。

出處:《墨子·經說上》:

大意:義,就是立志把天下的事作為自己分內的事。

  139.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

出處:《孟子·盡心上》

大意:不是自己的東西而據為己有是不符合道義的。

  140.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出處:《孟子·告子上》

大意:生命是我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想要的。在二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就捨棄生命而只要道義。

  141.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而後義者辱。

出處:《荀子·榮辱》

大意:把義放在利之前的人光榮,把利放在義之前的人恥辱。

  142.臨難毋苟免。

出處:《禮記·曲禮上》:

大意:在災難與危險面前,不要苟且偷生而失去做人的氣節。

143.義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出處:董仲舒《春秋繁露·仁義法》

大意:所謂道義的法則,在於端正自己,而不是端正別人。

  144.義者,心之養也;利者,體之養也。

出處:董仲舒《春秋繁露·身之養重於義》

大意:「義」是用來養心的,「利」是用來養身的。

  145.君子義以為質,得義則重,失義則輕,由義為榮,背義為辱。

出處:陸九淵《與郭邦逸》

大意:君子以道義為重,得到道義的人就受到尊重,喪失道義的人就不值一提;尊循道義是光榮,背離道義是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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