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作业的数量、形式、批改等做出了相关要求。

  “意见”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各年级作业量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九年级作业量可以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需求适度放开,但学生放学回家后,作业量不得超过2小时。

  “意见”提出,在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杜绝等级在无形中越拉越大、避免造成歧视和学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前提下,提倡分层次布置作业,通过“基础作业+拓展作业”的方式,适应学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杜绝教师不加选择地以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成章、成册、成本布置作业的情况。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争议较大的作业“留而不批”,让家长代替老师批作业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对布置的作业必须做到全批全改,加强作业批改的及时反馈与针对指导,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及时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批矫正或予以个别辅导。

  “意见”明确规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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