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了加快發展中小城市、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等要求,同時也將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作為推動新型城市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移動互聯、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不斷升級,城鎮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智慧城市建設進展迅速並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經驗。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在規劃、建設、管理、運行等關鍵環節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不少:一是國家層面關於智慧城市建設的專門性規劃尚未出臺,城市層面統籌規劃的科學性亟需提升;二是智慧城市的創新和推動主要依賴政府,市場的優勢和力量尚未得到充分發揮;三是缺乏智慧城市建設的行業整合平臺,評價體系尚未建立,管理的規範和標準建設滯後。

為更好地發揮市場優勢,快速推進國家智慧城市建設,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立足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高度、「新四化」建設的廣度、以人為本的深度,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結合國內實際,儘快研究並做好加快推進國家智慧城市建設的頂層設計以及落地政策和方案,從而進一步明確智慧城市建設的方向、具體領域、運作模式及評價標準。

二是圍繞「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國家積極支持」相結合的原則,通過政府、市場、社會各方力量的參與和協同,充分發揮企業主體的市場優勢和創新動力,實現政府行為與市場行為的合理匹配。重點是發揮企業對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運行等四個環節的積極作用,即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建設的適用性、管理的效率和運行的規範。

三是引入智慧城市建設的第三方管理機構。首先,第三方管理機構構建行業整合平臺,比如構建智慧社區平臺,充分整合健康、養老、投資等各行業優勢,實現交流互通和項目對接,兼顧政府、企業和個人三方面利益,提高社會化管理效率。其次,立足搶佔智慧個人、智慧社區和智慧城市PPP閉環戰略高地,打造個人小數據服務平臺、企業社區服務門店大數據平臺、「現金流、信息流、人才流、項目流和物流合一」的城市雲計算平臺,實現社會自理和國家治理的完美結合。再次是挖掘商業價值,找到合理的商業模式,培育各類創新業態。最後,根據城市建設實踐和案例,研究和制定智慧城市建設項目評價體系,關鍵是萃取並提煉一套系統的依據和標準。

(來源:中國安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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