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已經基本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總體上實現了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就意味着,人們幸福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質保障已經基本具備。

  或者說,事實上,人民已經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美好生活,他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其實是對更美好生活的需要。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一方面,人們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更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另一方面,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長。質言之,當前中國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新時代較高層次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如下幾個特點。

  以往沒有被突出的“軟需求”

  逐漸上升爲剛需

  同生活水平提高和社會進步相伴隨,人們的生活需要也逐步豐富和發展起來。例如,人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環境以及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的需要,特別是尊嚴、體面、自由等主觀色彩很濃的需要,還有提升自身文化素質、追求全面發展的需要等日益凸顯,這些成爲衡量生活是否美好的重要因素,而不再是簡單的物質文化需要的滿足。

  這些“軟需求”只有被充分地尊重、理解和滿足,人們的生活水準和生活滿意度纔能有明顯的提升,而這又將反過來促進社會的安定、和諧與發展。否則,即使經濟發展了,人們對生活的獲得感、滿意度和幸福感也可能停步不前,甚至還可能出現倒退。我們做工作必須說服人,掌握羣衆。馬克思指出:“理論只要說服人,就能掌握羣衆;而理論只要徹底,就能說服人。所謂徹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因此,轉變觀念,從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這些新的變化入手,我們的工作才能更加順利地展開並富有成效。當然,同時也必須注意到,以往的“硬需求”或者說物質需要仍然存在,並將持續變化與發展,也不能忽視和鬆懈,而應給予更高水準的滿足。它們不僅是美好生活的基礎性維度,而且構成“軟需求”及其實現的根基。

  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具有比較的特徵

  人類總是生活於對其比較之中,在很大程度上,幸福美好生活就是比較出來的。一方面,人們的美好生活、更美好生活是與自己的過去比較而言的。另一方面,更爲重要的是,在一個信息日益公開、透明的時代,人們的美好生活還與“他者”即別人、別的單位、別的行業甚至是別的國家進行比較。

  很多時候,人們不是將生活跟自己的過去相比,發現當下生活的“美好”,而是跟他人的生活比,看到自己生活中的“不美好”。

  馬克思曾經以住房爲例對此作出生動的分析:

  “一座房子不管怎樣小,在周圍的房屋都是這樣小的時候,它是能滿足社會對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這座小房子近旁聳立起一座宮殿,這座小房子就縮成茅舍模樣了……那座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會在那四壁之內越發覺得不舒適,越發不滿意,越發感到受壓抑。”

  隨着社會交往和信息技術的發展,美好生活需要的這種比較特徵愈加強化。人們能夠更爲迅速、清楚地掌握他者的美好生活狀態,美好生活的“歷史水平線”越來越清晰地展現在人們面前。與此同時,生活中的“不美好”也在這種背景下加倍暴露、凸顯出來,成爲不堪忍受的對象。

  對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因素認知

  處於變化中

  人既是生理的存在,也是心理的存在,還是心靈的存在。現在中國人普遍認識到生理、心理層面的滿足對於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性,很多人還認識不到幸福美好生活最爲根本的是要讓心靈得到安頓、精神擁有家園。

  在很大程度上,這正是一些人沒能感到幸福美好乃至感到不幸福、不美好的重要原因。

  現在我們畢竟經過“富起來”,已經進入“強起來”階段,“強起來”就意味着人民生活水準全方位的提升,以往被相對忽視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因素甚至是更根本的因素應該得到凸顯。否則,不懂得美好生活的真諦,就談不上實現美好生活。

  在自在狀態下人們對美好生活的

  需要永遠沒有止境

  “美好生活”雖然並非一個文學概念,而是一個嚴格的倫理學、政治哲學概念。然而,生活和歷史的經驗都告訴我們,有美好和更美好,但不會有最美好。

  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已經得到滿足的第一個需要本身、滿足需要的活動和已經獲得的爲滿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

  一定程度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滿足促成現實的美好生活,但現實的美好生活又總是生成新的、更高的美好生活需要。

  同時,作爲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另一方,不平衡不充分其實是發展面臨的永恆問題,通過不平衡不充分到新的平衡充分再到新的不平衡不充分,如此往復,螺旋式前進,發展才成爲可能。否則,徹底、絕對的平衡和充分也就意味着發展的停滯或終結。

  因此,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不可能被絕對地滿足,對此應有清醒認識和充分心理準備。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沒有終點,永遠在路上。當然,從較低層次的美好生活需要到較高層次美好生活需要的轉變,本身就是美好的。而且事實上這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深層、強勁而持久的動力。

  不同人們的美好生活需要

  既有共同的一面也有衝突的一面

  同爲中國人,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天然具有相通、相同的方面,然而,矛盾無處不在,當前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存在着“人民內部矛盾”。

  不可否認,由於社會階層、羣體的高度分化,利益多元化、價值觀多樣化成爲客觀事實,利益衝突、價值觀矛盾在所難免,不同階層、羣體、個人從自身出發對美好生活的訴求時有衝突。

  例如,生活中常見所謂“鄰避效應”——人們反對將有可能損害身體健康、環境質量、資產價值也即有可能妨礙自己美好生活的設施(如化工廠、核電站、垃圾場、殯儀館等)建設在自家附近,但並不反對其建在別處。

  凡此種種,客觀上凸顯出一個“誰的美好生活”的問題,“美美”矛盾、諸善衝突的問題。大家都追求美好生活,結果卻因爲各自的美好生活之間存在衝突而美好不起來。

  在某種意義上,這就是從主體角度理解的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它已經成爲當前中國社會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甚至可以認爲,這是當前人民內部矛盾的集中展現,而對它的解決也成爲進一步推動中國社會發展,真正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的關鍵。

  (作者單位:北京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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