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金涛 记者 张凌飞)18 周岁,本是美好人生刚刚开始的年纪,但 4 月 12 日深夜,发生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一起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两个 18 岁小伙的命运。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两个同龄好友当晚一同参加朋友生日宴会,回程途中,其中一人无证酒驾撞上另一人驾驶的电动车,致对方当场死亡。

  4 月 13 日凌晨,连云港市交警海州一大队接到报警,辖区浦南镇长盛乐园南侧,有人报警自首,报警人称其驾驶轿车撞上电动车,120 急救人员已到过现场,确定电动车车主已经死亡。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初步调查,4 月 12 日晚 11 点半左右,洪某某涉嫌饮酒后,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沿浦南镇太平村太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案发地点,与惠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惠某某当场死亡。

  据办案民警介绍,洪某某和惠某某两人是朋友关系,两人都是 18 岁,当晚两人一同参加另一位好友的生日。洪某某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开着家人轿车赴宴。饭后,洪某某饮酒驾驶轿车,惠某某骑着电动车各自回家。途中,洪某某发现有东西落在酒店,于是掉头去取,结果在返回酒店时,因车速过快,外加开车走神,与驾驶电动车的惠某某相撞。撞人后,洪某某下车才发现被撞的竟是当晚一起吃饭的朋友惠某某,赶紧拨打 120 急救电话,可惜已无力回天。随后,洪某某报警自首。目前,此案仍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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