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業主在買房的時候都會遇到最“坑”的事情,那就是花高價錢來購買沒有產權的車位,而且車位屬於公共區域,就是你花錢購買了所有權還不屬於你,你還要搶着上這個當,歸其原因就是兩個字“現狀”,全國都這樣,都是這樣操作的,你明知是虧也要吃,明知是當也要上。

  不用說我們都知道我們購買的房屋有房產證,這是你固定資產,不管是房屋的地皮還是裝修、以及傢俱都是有價值可算的,業主擁有無可爭辯的所有權,你可以自由的買賣和轉讓。但是車位就不一樣了,你雖然花錢了你只有使用權,但是你沒有所有權。

  爲什麼說業主沒有所有權呢?這是因爲所有的地下車庫都是防空設施,在和平的時候你可以自由使用,但是在戰時它就是全民所有的防空設施,是所有建築的硬性規定,不然的話你也無法驗收。

  之所以說車位屬於公共設施,這是因爲我們計算公攤的時候,我們已經將它的公攤面積均攤在了你的房屋面積上,也就是說車位是你的公攤,你卻無權使用,想用還要另外掏高價購買,別看着10個平方左右的面積,價格也一點不便宜,和你的地下儲藏室比一下,你就知道價格有多“坑”爹了。

  也許是矛盾太多了,個別地方也出臺了新規,目前極個別的幾個城市可以辦理車位不動產證了。去年陸續有郴州、恩施等城市可以辦停車位不動產產權證了,今年3月武漢也可以辦停車位不動產產權證了。以後應該逐漸的會增加城市吧!畢竟是幾十萬購買的財產,兩個證明都沒有,這樣會讓業主不安同時再次出售的時候也會帶來很多麻煩。

  另外由於房屋的數量和車位的數量是有一定比例的,當然可不是1:1,一把的話大約在1:1.5左右,本身車位數量都不多,再加上現在家庭車輛擁有數在逐年的增加,很多家庭都有兩三輛車,這樣就造成了車位更加緊張的狀況,你不要有很多人都在強,很多業主還拿來搞投資,有時候一個業主能買幾十個車位,然後靠出租來賺取收益。

  明明這麼不合理,但是都在這樣做自然感覺也就合理了,這就是市場決定的規律“物以稀爲貴”,從車位上看確實一點不假,有多少業主每年爲車位的問題堵車、爭吵、甚至打架!看看身邊就不用多說了吧!嗚呼哀哉!氣死我了,我也沒有車位,不寫了搶佔車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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