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記者 黃海東 報道)針對近日萬科翡翠書院“月租金最低1.5萬、10年租金180萬元起”相關報道引發的關注和議論,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4月22日強調:企業自持租賃住房,只許出租不許出售;承租人只能租住,不能獲得產權。

具體而言,企業競自持的租賃住房,在70年土地使用權期限內,開發建設主體無論自持項目,還是將項目轉讓給新受讓主體,都只能出租,不能出售或變相以租代售等;承租人租賃此類住房,無論租賃期限和續租次數多少,都只能獲得使用權,不能獲得產權。

另外,北京市住建委也提醒承租人,鼓勵租賃雙方建立長期穩定的租賃關係,但建議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租金期限不宜過長,否則過程中發生的與產權主體相關的變化等因素,可能給承租人帶來不必要的困擾和損失。有關媒體近期報道過多起類似案例。

北京市積極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的精神,正在加快發展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的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市場是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租房是居民羣衆實現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徑。去年“3·17”以來的一系列調控政策措施對穩定房價起到了明顯成效。

據瞭解,2017年制定的5年50萬套租賃住房供應計劃,目前已確定39個、203公頃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其中8個項目已取得立項手續。大量租賃住房的建設,將對穩定本市住房租金起到主導作用。接下來,北京市住建委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採取有力措施,促進租賃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北京市住建委正在會同相關部門抓緊研究發展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工作意見,有效滿足城市運行服務保障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的租住需求。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將繼續加強租賃市場監管,持續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哄擡租金、擾亂市場、侵害承租人權益的中介機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治理“黑中介”行動,淨化租賃市場環境,保護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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