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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在前面,因為平常喜歡閱讀哲學相關文章,因此看完這部電影的時候,腦中浮現出這樣的想法「Tony 跟 Rogers 不就是各持功利主義及自由主義的兩造嗎?」所以就想從這兩方去思考這部電影,我想是很有趣的,但是因為我並非本科系出身,講起來可能有點喫力,但是我想從簡單的定義來思考看看。

因為各主義學說眾多且深入,如有錯誤,請路過的大德們先萬不要吝惜指教,感謝再三。


功利主義與自由主義

「功利主義」就是「不管是個人或是政治的道德判斷,道德的準則都是追求福祉最大化或集體幸福,或整體在平均上的歡愉勝過痛苦,亦即利益最大化。」也就是主張在法規與政策的制訂上,必須以促進整體利益最大化為原則。
而在這樣的原則下,所考慮的是整體利益是否有利,如果犧牲一小部分的利益就可以促進整體利益的話,就功利主義來說,這麼做是對的,因為可以促進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例如:遭遇船難的的四人在海上漂流,四人決定殺了最弱的那個當作食物,讓其他三人可以活下去得救;因此殺死一人可以救其他三人,就整體利益上來說是沒錯的,但是這真的就是道德所允許的嗎?每一個人都有基本權利,都是平等的,因為比較弱就應該被殺而被喫嗎?再來,如果其他三人都同意或是經過投票、抽籤的「正當程序」決定那人被殺,就算經過公平程序也可以將結果正當化嗎?
就像在電影中所說的,簽署法案而被限制的英雄們受到官方的管制,所有任務都需要官方的許可才能出動,如果今天隊友身陷危難之中,但是官方表示拯救隊友的效益不高,就整體來說,放棄救援的利益較大,這時候英雄未得許可就無法出動,因為無法達到利益最大化。而這就有一些可供思考之處,衡量拯救隊友與否,就會比較救援與不救援的成本效益,這就會牽涉到人命是不是可以量化來比較的問題,例如救援一人要花十萬美金,不救援的話,計算後續引起的效應,可能只耗費五萬美金,相較之下,不救援的利益大於救援,因此就放棄了救援;而人命是不是可以這樣計算呢?這是功利主義受到的挑戰。

「自由主義」的主要原則就是每個人都擁有自我,每個人都有自主權,人最基礎的權力就是自由選擇的權力,所以它反對政府對人民過多的干涉,主張法律要保護個人的尊嚴及自主權,我想借用 Michael Sandel 教授在課堂上說過的,自由主義反對稅收及財物重新分配的法律(這裡講的是有關Nozick的定義,其他更清楚的定義請搜尋自由主義的各種派別及其定義),因為這等於拿了我部分的勞力收入,而拿走了我部分的勞力收入不就等於我被政府強制勞動了,而政府強制我勞動,不就是等於政府擁有了部分的我,而這不就是把我當成奴隸嗎?因為我不再擁有我勞動所得的唯一所有權,政府擁有了部分的我,而使我成了奴隸;自由主義最注重的是「我是我自己的主人」,如果喪失了自主權,就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了。
因為 Rogers 會認為「蘇柯維亞法案」是不對的,因為政府管制英雄們,會讓所有英雄都喪失自主權,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因為這在某部分來說,就是把英雄當作奴隸一樣對待。


美國隊長與鋼鐵人的衝突

Rogers 並不否認英雄在各事件中確實造成了無辜傷亡,姑且不論多數時候有些傷亡是不得不、不可避免的,但是基本上 Rogers 認為管制英雄本身就是把英雄當作奴隸一般對待,這樣是錯誤的,是不道德的。而 Tony 認為為了整體利益著想,犧牲個人的利益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這可以促進整體的利益。

而 Tony 在簽署法案接受管制後,遇到了同伴需要救援而政府卻要選擇放棄,這是因為政府考量整體利益後,認為不去救援是好的,Tony 只能選擇接受,片中也有出現多次 Tony 說所有行動都要被批准後才能出動,雖然是因為他自己覺得原本能力太大而造成多數無辜傷亡,因此才認為要受到管制,可是這時候就面臨的道德上的考驗;明明可以出動去救援同伴,但是因為整體利益考量,所以坐視不管。對於 Rogers 來說,不管任何人說什麼,他所要捍衛的是個人自由選擇的權利,美國隊長的精神就是永不放棄,並堅持每個人的自主權;就算事態已經很嚴重了,他還是堅持要自己的正義,不妥協將自主權交給政府。

我想兩人的堅持各有所本,如果以 Tony 的堅持來說,可能長久來說,對於整體人類可能是有利的,雖然影片中所描述的偏向他害怕自己擁有的強大力量被自己濫用,但是如果以促進整體利益來說的話,說不定 Tony 是對的;但是片中政府所做的事情都是骯髒事情,像是神盾局本身就算撇去被九頭蛇滲透那部分,局長福瑞也是做了很多不能見光的事情,這是隊長所不能接受的,認為是不道德、不符合正義的,可是世界並不完美,真實世界其實是很醜陋的,有時要達到和平可能要使用一些非法的手段,一味堅持自己的正義,反而不一定可以達到正義。

Rogers 讓我感覺比較傾向於「類別式的道德判斷」,就是說一件事從一開始的分類就錯了,後面就通通都是錯的,例如:用殺人的手段去維護和平,殺人本身就是道德錯誤了,所以不管結果是好或壞,這整件事情就都是錯的,而如果 Tony 的角度來看的話,殺死一個人如果可以促進整個區域的和平的話,這種犧牲是可以接受的,這件事就非不道德的行為,是可以接受的。隊長無法接受這樣的想法,因此堅持作法要純正沒有瑕疵纔行,美國隊長所代表的就是完美的正義典範(屬於美國式的正義精神),也代表了善良的良心,因此電影將他塑造為完美的代表,可是有點像是隊長要堅持所有事情都要是純正無暇的,這讓人有點無法接受啊!雖然認同手段也要正當、道德,但是如果一味只是要求所有事情都是符合「隊長的道德」的話,事情很難做啊!有時候某些事情是需要妥協的,不是講「I can do this all day.」就可以解決的。隊長其實沒有對英雄們早成無辜傷亡這件事情想過任何可以預防或避免的方法吧?雖然說起來,那些傷亡是無可避免的,但是在社會輿論一致聲討之下,這是必須要回應的,就第三集的內容來說,基本上他是在找真相及拯救 Bucky 為主,但是 Tony 確實對這樣的輿論做出了回應,於是簽署了法案。


兩方立場都沒有對與錯,只是處理的方式不一樣,堅持的基本想法不同而已,就算是英雄也是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只是一般人意見不合的代價不會像英雄打架那麼高就是了。

所以,其實要慶幸,真實世界中沒有這麼一羣超人類。(合掌)


附帶:可憐的政府機關

就電影中看起來,政府似乎跟壞人差不多,不但在紐約事件上想要直接用核彈炸掉紐約,在洞見計畫上被九頭蛇滲透而且神盾局本身就在做骯髒事,諸如此類,政府彷彿就是跟九頭蛇差不多的組織,可是有沒有人為這個無力的政府想想呢?

整理一下這個世界上的狀況:
有一羣擁有強大力量的百姓在社會上跑來跑去,還有一些是政府自己搞出來,不論這可以歸責於政府或是不可抗力,這其實跟一般的社會犯罪產生沒兩樣,問題是這個不是搶了錢、殺了人這麼簡單,每個敵人都是可以毀滅世界的,做為人民選出組成的政府機關,對於所有事情幾乎是沒有作為,就算是自己成立的神盾局,在行政及執行上也幾乎是置身於政府機關之外,更不要說神盾局組成的「復仇者聯盟」了,根本沒有人管得住啊!

政府能期待的就是希望英雄們秉持道德良知,不做壞事、不要反政府,還有就是打壞人的時候不要損毀太多人民的財產,因為英雄打完就算了,可是這些財產是政府要負責賠償的。

美國總統一定嘔死了,什麼事情都是他要處理,人民矛頭一定要求政府要好好管一下這些英雄,可是問題在於英雄們能力太強,誰管得住?

浩克雖然是美國政府自己弄出來的爛攤子,但是他變成英雄團隊的一員,好像就變成好人,但是不要忘記每次變身失去理性的時候,毀壞多少財物啊!雖然電影畫面上都沒有無辜民眾因為建築物毀壞而「死得很明顯」的畫面,但是很顯然的就是有一大堆「過失致人於死」的案子啊!可是偏偏沒人殺得了他,浩克根本不死之身啊!

所以說,政府超級可憐啊!

因此 Tony 同意要管制英雄,那當然全部的手都舉起來請他去說服所有英雄啊!縱使這樣政府也沒有把握可以控制所有英雄,還導致英雄們內戰打得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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