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提堂

廉署今日落案起诉一名建筑公司前电工,控告他涉嫌向3名电工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11万3千元,使他们获该公司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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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嘉华,454岁,中国海外建筑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建筑)前电工,被控15项罪名,即11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三项代理人索取利益,被告将于下星期一(13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其中11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5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两名电工接受共约6万2千元及4万1500元,作为使他们获得中国海外建筑雇用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12月7日,以相同目的向上述其中一名电工索取9900元。

串谋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8月1日至9月7日期间,与上述该名电工及一名身分不明的人士,串谋欺诈中国海外建筑,不诚实地伪称该电工有按其值勤记录,于2017年8月的四个星期日当值,及导致该公司向该电工多付工资共4800元。

余下两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别于2017年4月1日及5月7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第三名电工每个工作日索取350元,作为使他获得中国海外建筑雇用的诱因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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