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拒绝批出上诉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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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党主席郭永健在2016年到九龙塘站抗议港铁加价,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派发宣传单张及贴纸,案件经审讯及上诉等程序后,郭被裁定没有遵从告示及未经批准发派物品罪成。郭昨透过律师向高等法院申请终审法院之上诉许可,黄崇厚法官拒绝批出上诉许可,并将择日以书面形式颁布拒绝原因。

郭永健今透过律师向高等法院申请终审法院之上诉许可。

郭永健一方质疑《香港铁路附例》指「任何人在铁路处所内须遵从附例及所有告示及指示牌的规定和遵从任何人员的合理指示及要求」,港铁又采取「零容忍政策」,对限制市民表达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会否利用相称性准则,会否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郭一方指案发当时为中午时分,九龙塘站人流比想像中少,亦质疑原审时没有作出全盘的事实考虑。

港铁一方则指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时,黄崇厚法官已利用正确的相称性准则考虑此上诉案件,毋须大费周章请终审法院再考虑一式一样的问题,故指出案件根本没有上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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