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一個“路霸”惡勢力團夥最近被判刑。該犯罪團夥在蕭山某高速路口強行推銷、高價出售低劣產品,作案多起。

  2017年6月份至2018年5月初,張某(另案處理)夥同被告人田某、王某、楊某、柴某、睢某等人爲謀取不正當經濟利益,在蕭山區某高速路口的飯店門口,有組織地從事強迫交易活動,逐漸形成了以張某爲首要分子,被告人田某等五人爲骨幹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期間,張某負責組織聯繫、租用場地,並先後招募被告人柴某、睢某等人;被告人田某、王某負責聯繫大巴車客源、提供場地並收取租金;被告人楊某拉人入夥,並負責場地的管理、收取租金等;被告人柴某負責管理日常強買強賣工作;被告人睢某根據張某等人的安排,夥同被告人田某等人通過抽獎引誘、言語威脅、不讓離開、毆打等手段,強行將劣質茶杯、茶葉、充電寶、手錶、手機等物品賣給過路大巴車乘客。

  一盒劣質茶葉售價700元,三個做工粗糙的茶杯售價1200元……如此高額的售價和強賣的做法,明顯就是在宰客。經周邊羣衆反映,該飯店門口的攤販時常與客人產生爭執,多名受害人在此處被強迫購買劣質商品。

  據瞭解,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在蕭山的交通要道實施作案,嚴重損害多名被害人的合法權利,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

  蕭山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田某、王某、柴某、楊某、睢某等人結夥他人,以威脅手段強賣商品,情節嚴重,其行爲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系共同犯罪,依法認定爲惡勢力犯罪集團。

  昨天上午,法院對該起涉惡勢力犯罪的五名被告人以強迫交易罪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田某、王某、雎某、楊某、柴某等人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來源:蕭法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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