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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4月14日訊 “太囂張了,總算將這夥人繩之以法了。”近日,株洲炎陵縣公安局集中警力開展專項打擊,成功摧毀一個涉嫌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的1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

  嫌他人玩耍聲音大

  喊來“朋友”出氣

  2016年5月1日晚上8點多,李某、唐某星等人在炎陵縣霞陽鎮文體廣場玩“踢罐子”遊戲時,陳某良認爲他們聲音過大,他覺得這是自己的“勢力範圍”,爲發泄不滿、展現自己威風,便對唐某星等人進行辱罵,並責問唐某星等人“知不知道我是誰,你們上前一步試試!”

  唐某星等人都是在校大學生,認爲陳某良十分無禮,便上前理論,唐某星被陳某良踢中腹部。後陳某良見鄭某興在一旁圍觀,不問原由,揮拳便擊打鄭某興的頭部。之後,陳某良叫來幾人,段某鋒、鍾某瑩等人對唐某星等人進行辱罵和毆打,鍾某瑩到達現場後,持刀追趕唐某星等人。

  經鑑定,唐某星等其中一人構成輕傷二級,另兩人構成輕微傷。

  警方梳理警情發現線索

  炎陵縣公安局各派出所、各警種部門收集上報了近年來涉高利貸套路貸非法討債類警情、信訪舉報件。通過對2015年以來所有的接處警和刑事、行政案件警情的排查和梳理,經綜合分析和案件回訪,警方發現陳某良一夥人有重大涉惡團夥犯罪的嫌疑。

  2018年9月2日,炎陵縣公安局抽調精幹警力成立“9·2”專案偵破打擊組。

  經查,2015年以來,陳某良(爲首)、段某鋒、張某義、龍某伍、鍾某瑩、陳某、黃某、邱某強、李某、潘某軍等經常糾集在一起,在炎陵縣採取滋擾、糾纏、拘禁等軟暴力、暴力方式,追討高利貸或替人非法討債,多次隨意毆打他人。

  2018年12月29日,炎陵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陳某良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其他成員獲罪1年到2年10個月不等。

  記者 楊潔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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