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區有行政區域、居民點、交通運輸設施、水利水電設施等11大類地名共約9000條。

  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地名管理、弘揚中華優秀地名文化,近日,蕭山區召開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會議。

  本次清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不規範地名

  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

  “大”地名

  指地名含義、類型或規模方面任意誇大,專名或通名遠遠超出其指代地理實體實際的地名。如未經批准,使用“宇宙城”“中央首府”等。

  “洋”地名

  以外國人名地名及其諧音,以及使用外語詞及其漢字譯寫形式命名的地名。如未經批准,使用“林肯公寓”“馬可波羅大廈” 等。

  “怪”地名

  盲目追求怪誕離奇,地名用字不規範、含義低級庸俗或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地名。如未經批准,使用“99大廈” “1201小區”等。

  “重”地名

  一定區域內多個地名重名或同音的地名。如在一定區域內同時有“振興路”“商貿公寓”等。

  同時,要對有地無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寫、擅自命名以及地名標誌上使用外文拼寫專名和通名等情況進行清理規範。如路牌上“桂花路”應當以漢語拼音拼寫爲“GUIHUA LU”,卻拼寫爲“GUIHUA RD.”等。

  不規範地名信息

  1.對標註不規範地名及設置不規範的地名標誌、道路交通標誌等公共標識標牌進行更換;

  2.對涉及不規範地名信息的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註冊登記等證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變更。

  不規範使用標準地名

  對房地產廣告、戶外標識標牌、互聯網地圖、在線導航電子地圖等載體上的不規範地名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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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9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動員部署階段:2—4月

  3月底前:成立區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職責,開展業務培訓,加強媒體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4月底前:各成員單位和鎮街完成摸底排查並確定擬清理整治的不規範地名清單,並上報。

  組織實施階段:5—8月

  6月底前:完成不規範地名標準化處理工作。

  8月底前:完成不規範地名信息清理任務。在不影響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前提下,採取集中變更或逐步變更的方式,持續推進居民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註冊登記等證照上存在的不規範地名地址信息變更工作。

  驗收總結階段:9月

  在清理整治過程中,領導小組將對相關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並在9月份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此次清理整治將本着“審慎穩妥、便民利民、傳承文脈、注重實效”的原則進行。《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頒佈實施(1996年6月18日)以前命名、已經約定俗成且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則上不列入清理整治範圍。將充分尊重羣衆意願,對於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不搞“一刀切”,防止亂改老地名,確保地名總體穩定。

  (來源:蕭山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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