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司法部门20日消息,检方前一天提请法院批准逮捕前总统李明博时指出,李明博从1994年1月到2006年3月秘密筹集339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9亿元)资金并进行洗钱。

韩国检方表示,这笔秘密资金曾被用作李明博竞选国会议员、首尔市长、总统所需经费,还用于向媒体等各界具有影响力的人士行贿、管理借名资产等。

据检方介绍,1985年时任现代建设社长李明博听从现代汽车会长郑世永提议,借名成立汽车零部件制造商DAS,3.96亿韩元的注册资金全部由李明博承担。检方指出,李明博借名拥有DAS与是否有资格当选总统有着重大关联,案情严重。

此后,李明博指示DAS领导层做假账并非法隐匿资金。2006年初,李明博在卸任首尔市长后被视为有力大选候选人之际,亲自下令DAS方面停止筹集秘密资金以防万一。

李明博还涉嫌指示DAS在1991年到2000年向其竞选班底7名工作人员提供工资,1999年从DAS处收受价值相当于5390万韩元的高级轿车,自1995年到2007年用DAS法人卡结算4.0580亿韩元。

检方还认定,以李明博兄长、DAS会长李相恩和妻舅金某的名义拥有的首尔道谷洞土地同样是李明博的借名财产。这块土地的出售资金用于李明博儿子的成婚费用等。此外,以李明博姐姐名义拥有的财产所获收益被用于李明博之女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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