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大家,到底是行贿的人最可恨还是受贿的人可恨?现在行贿会判刑吗?


有意思的问题。

行贿源自对利益的追求,通过不正当手段;受贿源自寻租体系的存在,和人性天生对「不劳而获」的向往。

哪个更可恨,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去看。我认为,总的来说,受贿更可恨。

站在竞争者角度,无疑是行贿更可恨,因为行贿行为的存在,在竞争中建立了一道隐形的壁垒,让竞争失去公平的机会,逼得其他竞争者如果想竞争,就顺从规则也想办法通过行贿获得一张门票,最终把入场费抬高到其他竞争者都无法承受,具有更强行贿能力(包括资本、人脉以及其他形式的利益交换)的竞争者获胜。

尽管对于其他竞争者而言,行贿更可恨,但是在站远一点,任何交易最终都要通过市场行为变现。而通过行贿不断提高门槛达成的交易,在市场变现的时候也就意味著成本急剧上升,让终端消费者或买受人分摊或承受更高的交易成本。

有的人可能认为,自从人类有交易行为,一些潜规则就伴随其中,甚至小到搭送点儿不值钱的赠品,其实本质而言也是给交易赋能赋值,以争取交易机会。有交易的循环,形成闭环,社会就能够发展和进步。

简单来看,没错。但是受贿所能带来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可估计的,尤其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环保问题、安全问题、质量问题等等,这都是可能伴随受贿行为出现的经济交易之外的影响,涉及到社会人最基本最需要保护的权力。

综上,个人理解,受贿,或者说寻租体系、规则的存在,是更可恨和可怕的。


这行贿跟受贿话题真的太大了,涉及到三观了,我就简单说一点,不喜勿喷,谢谢!

个人观点,这个世界的规则本来就是随机性并且不公平的,行贿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更有利,规则内允许的,而人性本来就是贪婪的(经不起诱惑正常),所以没有两者对错之分。

不过从人的角度来说,行贿比受贿更可恨。

行贿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竞争力。举个例子,我跟你都在推销自己的产品,你的产品跟我一样甚至比我好,我行贿(我额外送些东西),第三人角度来判断我肯定比你有竞争力,这样违反公平性,以后人们也会有样学样,从而忽略了做好产品才是核心竞争力这一点。

而从受贿角度来说,在未改变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谁挑选东西都会挑选最好的(忽略个人喜好)。1跟0.9是个人也会大概率选1,除非是傻子不谈,0.9的基础上加0.15(只能是行贿)变成了1.05,这样人选1.05的概率就会变大。人的本性就是贪婪的,选择更好的,更有利的很正常。简单来说,没有你附加条件(受贿)影响我判断了,我不会选你,你不行贿我就不会受贿。

有人会问,0.9加行贿0.15,我可以受贿0.15,选择1,这个选择不最好么?

我接受了这0.15,没选择0.9,可能会被0.9报复。

所以行贿跟受贿其实还是制度问题,受贿无罪,谁举报都有奖,重罚行贿的,甚至可以白拿0.15而选1,那受贿还有何意义?


我觉得行贿可恨,毕竟他是始作俑者


行贿也有很多种情形。有的是本来应该得到的利益,被掌控者卡著,所谓吃拿卡要,不得不低头。这种情况当然是受贿者更可恨。还有一些,类似疫苗案那些行贿者,为了经济利益,想方设法拉拢腐蚀监管者,导致监管失守,广大人民遭殃,国家的公信力大降。这些受贿者固然可恨,该受惩处,但是作为好多人,拿著不高的工资,掌握著很大的权力,面对强大的资本腐蚀,根据人性的弱点,很多人是坚守不了的


都不可恨!

举报的人最可恨!

这是对当事人来说。

恨行贿的和恨受贿的,往往又是同一类人,但是很少是举报人。


这简直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问题啊

等大神来回答吧还是

就现在的阶段 我觉得 索贿更可恨


⊙?⊙!这问题是辩证关系,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哪个更严重,二者存在依存关系,著实难论孰轻孰重,至于到宪法里去比较反而非常明晰的,只要翻来宪法看看就明白了,都有量刑的还好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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