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蓄意辗死 法官改杀人罪判13年
2018-08-19
〔记者许国桢/台中报导〕开宾士轿车的男子江椿吉,去年底酒驾撞上马路施工的陈姓包商和吴姓工人,被人拉下车察看后,竟又上车辗死卡在车底的陈男后逃逸,检察官依酒驾致死、肇事逃逸等罪起诉江男;但法官认为江男犯后狡辩,毫无悔意,且行为根本就是杀人,改依杀人罪判他13年徒刑。
看到车底有人 竟加速开走
这起震惊社会的酒驾案发生在去年12月11日,54岁江男当天傍晚驾黑色宾士车沿台中市东区往南区方向行驶,行经一处路口撞入有围起围篱及闪灯警示、正在进行绿川水质净化工程的工地,警戒工人看到宾士冲过来及时跳开,但车子撞上闪避不及的陈姓包商及吴姓工人,吴的脚被撞伤,陈被压在车底。
旁人赶紧拍打车窗要江男不要开动,并把他拉下车,没想到他看到车底压著人,竟跳上车辗过陈男加速逃逸,途中又撞伤谢姓女骑士及撞上一辆轿车,最后被塞在一处路口,遭赶到的警方逮捕,酒测值高达1.15毫克。江男辩称「是过失、又不是故意」,并说在酒店喝了许多威士忌,对肇事过程没有记忆,今年初遭检方起诉。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案发当时已有人拍打江男车窗,要他不要再移动车子,他下车看到轮下有人,竟然不管人命,上车启动车子辗压过去,致陈姓包商送医不治,犯后仍饰词狡辩,因此变更起诉法条,改以「不确定故意杀人」论罪,另触犯公共危险罪部分判刑6月、过失伤害罪判6月,后两罪合并执行10月,可易科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