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8 20:01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江姓男子为了贪300元,把手机号码卖给诈骗集团,诈骗集团用他的手机号码联络成员,骗走游妇74万余元。刑事部分,江被依帮助诈欺取财罪判刑3月,民事再被判处要赔偿游妇74万余元损失。

江姓男子前年1月间,把向远传电信申办的手机门号与SIM卡,以新台币300元之代价,卖给绰号「小胖」的诈骗集团成员使用。

「小胖」诈骗集团成员两度以境外电话冒称为台北地检署科员,向游谎称帐户涉及洗钱案。游妇信以为真,前后共提领台币57万及英镑4200元交给旗下车手监管。

诈骗集团成员获知车手得手诈骗金额后,以江的手机门号联系旗下车手叫车离去,成功向游诈得57万与英镑4200元(约为新台币17万7156元)。

刑事部分,江已被依帮助诈欺罪判处3个月确定;民事部分,法院认为,江随意将手机门号交给小胖,造成游妇损失74万7156元财产损失,形式上,被认定为诈欺帮助犯,民事上,须与诈骗集团分子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判江要赔偿游妇74万7156元损失。

  • 江姓男子卖手机门号给诈骗集团只赚300元,却要赔偿被诈骗集团骗的游妇74万元。(记者林嘉东摄)

    江姓男子卖手机门号给诈骗集团只赚300元,却要赔偿被诈骗集团骗的游妇74万元。(记者林嘉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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