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通過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僅北京地區企業名稱中含有「甲骨文」三個字的公司就有11家之多, 其中有影視公司、軟體開發公司、廣告公司、建築裝飾公司,還有投資公司。從全國來看,含有「甲骨文」字樣的公司就更多了。

小文接著具體說一下問題中提到的這家外國甲骨文公司。從北京地區的查詢結果來看,共有2家外資企業和1個外資企業的分公司使用了「甲骨文」名稱,分別是甲骨文(中國)軟體系統有限公司、甲骨文軟體研究開發中心(北京)有限公司、甲骨文(中國)軟體系統有限公司北京朝陽分公司,前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謝恩·康登,第3家公司則是第1家的分公司。從投資關係來看,甲骨文(中國)軟體系統有限公司的股東是甲骨文新加坡有限公司,甲骨文軟體研究開發中心(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東是甲骨文系統公司。這幾家企業應該都屬於總部位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紅木灘的Oracle公司,這是一家全球最大的企業級軟體公司。

為什麼這麼多公司使用「甲骨文」這個名稱呢?

小文認為,這些企業無疑都看到了「甲骨文」這個名稱所蘊含的無形價值。因為,甲骨文是中國的古代文字,是漢字的早期形式,也被稱為漢字的鼻祖,在中國乃至世界上有著重要的影響力。

小文作為一名關注中國傳統文化的自媒體作者,為了進一步搞清「甲骨文」名稱使用情況,又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進行了查詢,在第1到第45分類中「甲骨文」商標已經被眾多企業註冊。

最後,小文想問一下,甲骨文作為中國的重要文化遺產,其名稱被眾多企業使用,有關部門是不是應該加以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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