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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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休班警员去年疑不满前女友提出分手,向对方发出恐吓短讯,威吓会杀害父母及上门放火,前女友报警求助,该警员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准以签保二千元、守行为两年。

被告许剑霆为警员,控罪指他于去年10月16日至17日,刑事恐吓其廖姓前女友。

控方透露案情指,案发时被告与事主为情侣,但事主不满被告身边太多女伴而决定分手,但被告不肯,竟发短讯给对方,威吓杀死她父母,又会在她家门放火,令她永远失去家人。

代表被告的大律师顾佩芳早前与律政司达成共识,律政司在裁判官早前的建议下,同意不提证供起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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