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步出庭外即以手拭泪

曾联署支持17年香港体育界「#metoo」运动的前赛艇港队成员冯狄康,涉指导划艇队13岁女童进行「深蹲」时,三度隔裤抚摸下体。他早前否认一项非礼罪受审,裁判官陈炳宙今于粉岭裁判法院作裁决,直言三位证人均诚实、可靠,惟各人证供有关键性分歧,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最终裁定冯罪名不成立。陈官强调被告虽无犯案,但相信他仍有向女童作言语性骚扰。

法官裁定冯狄康非礼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审讯上,控方共传召3位证人,分别为指控冯的女童X、中三男生Y及女童Z。陈官认为三人并无隐瞒或夸大事实的迹象,但X指称当时前后脚屈膝跪下,遭冯由后背摸至下体;Y称当时见到X一直站在冯左方;Z则说X事后向她哭诉,冯由小腹摸下私处位置,令陈官「百思不得其解」,坦言Y及Z削弱了女童证供可信性。再者,X记不清楚被摸次数,更忘记了冯是用笔,抑或是手非礼她,反映她对记忆无信心,不确定被侵犯过程。

陈官续称案发时X已13岁,有能分辨是非,虽她庭上未能清楚指出冯实际字眼,但冯曾whatsapp她「刚刚的只是说笑,不用太担心」,反映他心知肚明,相信冯曾向其索下体照片,问及阴毛多寡等。惟陈官强调控罪本身需证明被告是否有实际侵犯X,而非言语性骚扰,加上三位证人口供矛盾,故最终裁定冯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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