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車牌可互換”等這9項措施海南6月1日起施行
4月10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部推出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及2018年以來相關改革措施落地情況。
海南將推行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9項2019年6月1日起推行。
9項具體業務和服務如下:
駕駛考試、車輛登記檢驗5類業務“異地通辦”
一是小車駕駛證“全國通考”。
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在我省任一地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實現全省“一證通考”。
二是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
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居住地變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減輕往返考試負擔。
三是大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
對省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
四是車輛轉籍異地可辦。
當前,我省海口、三亞成爲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試點城市,對機動車在試點城市之間轉籍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並辦理,無需再回遷出地驗車、提取紙質檔案。
五是摩托車檢驗“全國通檢”。
在已推行汽車全國通檢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摩托車跨省(區、市)異地檢驗。同時,對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切實減輕羣衆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車主檢車負擔,助力脫貧攻堅、鄉村振興。
車輛抵押登記、臨牌發放等5項服務“便捷快辦”
一是抵押登記推行“兩個簡化”。
簡材料,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爲抵押權人的,不需要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改爲提交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並積極推進抵押信息聯網覈查。
簡環節,推行銀行等金融機構代辦機動車抵押登記,提供貸款、抵押、辦登記一站式服務,免去羣衆往返車管所和金融機構的奔波。
二是使用原車號牌新增“兩個便捷”。
號牌號碼可互換,同一車主名下的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互換一次號牌號碼,滿足羣衆和單位需求。
保留原號延時限,原機動車註銷、遷出或者轉移後,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爲兩年。
三是臨牌核發推行“4S店代辦”。
全面推行汽車4S店代發臨時行駛車號牌,方便羣衆現場購車、現領臨牌,既方便羣衆購車登記後上路行駛,又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實現企業獲益、羣衆滿意。
四是車購稅信息實行“聯網覈查”。
全面推行與稅務部門信息聯網,實現車購稅信息網上傳遞、網上覈查,羣衆辦理機動車登記無需提交紙質完稅證明,減手續、提效率、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