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5日电)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裁定,关于欣裕台、中投公司被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案,于司法院大法官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解释案作成解释公布前,停止诉讼程序;本案可提抗告。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于105年11月25日认定中投及欣裕台为不当党产,将收归国有;中投、欣裕台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进行审理。

针对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民党与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间的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事件,北高行在11日做出最新裁定。

裁定指出,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于105年11月2日党产处分书所适用的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有抵触宪法的疑义,已提出形成确信违宪的具体理由,向司法院大法官声请解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就北高行声请释宪案作成解释公布前,停止诉讼程序。(编辑:方沛清)1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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