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臺北15日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裁定,關於欣裕臺、中投公司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案,於司法院大法官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解釋案作成解釋公佈前,停止訴訟程序;本案可提抗告。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05年11月25日認定中投及欣裕臺為不當黨產,將收歸國有;中投、欣裕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審理。

針對欣裕臺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民黨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間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事件,北高行在11日做出最新裁定。

裁定指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05年11月2日黨產處分書所適用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相關規定,有牴觸憲法的疑義,已提出形成確信違憲的具體理由,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就北高行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公佈前,停止訴訟程序。(編輯:方沛清)1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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