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投、欣裕臺前年被黨產會依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相關規定「認定」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後,國民黨、中投、欣裕臺不服黨產會的認定,遂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已於6月11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同時聲請大法官解釋。

北高行認為,中投、欣裕臺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這個「認定」的處分,牽涉到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2條、第4條第1款、第2款、第8條第5項前段、第14條規定,此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由於審理本案的三名法官李玉卿、鐘啟煒、李君豪在審理時,對於這幾條法條產生違憲的心證,於是向大法官聲請解釋,並裁定於司法院大法官就此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公佈前,停止訴訟程序。

▲北高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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