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包含兩層意思:要打擊不法行爲,也要保護守法者——包括像陳秋平這樣的“抗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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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游新聞報道,近日,山西呂梁市柳林縣成家莊鎮原黨委書記陳秋平反映,由於他未滿足當地“黑老大”陳鴻志的干預官員任命、封堵運煤通道等無理要求,遭到對方惡意報復,包括搶手機、斷水電、扎輪胎等,就連其祖墳都被挖,他被迫於2017年10月辭職。2018年1月,他向全國掃黑辦實名舉報陳鴻志。如今,他希望組織上給他正式的工作安排。

  

柳林縣委組織部長對此表示,對他重回柳林工作的要求,已向上級部門請示。

  

目前看,陳秋平所述情況可信度極高。據當地官方消息,身爲山西知名煤老闆的“黑老大”陳鴻志,2018年7月24日被長治警方刑拘。


▲陳鴻志照片。


2018年10月,新京報的報道私設公堂,組建保安隊,曾當衆扇原縣委書記耳光 | 呂梁煤老闆陳鴻志的“黑金”人生中,披露陳鴻志與當地政府官員關係匪淺,甚至可以左右部分官員升遷,他曾當衆扇過已落馬的柳林縣原縣委書記王寧耳光,只因王寧沒有辦好他囑託的事。

  

如果說,陳秋平起初拒從“黑老大”的無理要求,還拒絕其拉攏,是身爲公職人員的“堅守原則”;那他在辭職後的舉報且力拒“說和”,則是跟涉黑惡勢力的執拗叫板。也正是陳秋平們“以卵擊石”式的努力,讓掃黑多了些線索,也爲精準打擊提供了“瞄準鏡”。

  

本質上,陳秋平這樣的抗黑幹部,也屬於“爲衆人抱薪者”。“爲衆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好人有好報,合乎社會的正義期許。

  

就像此前公衆呼籲,不能讓追擊肇事逃逸者被索賠的朱振彪、路見施暴見義勇爲的趙宇“流血又流淚”那樣,對這樣的抗黑幹部,社會各方顯然也有必要溫柔以待。


陳鴻志下屬煤礦門口,路邊貼上了掃黑除惡宣傳標語。新京報記者 衛瀟雨 攝


而呂梁市柳林縣給出的迴應,也彰顯了這樣的導向:按照該縣組織部部長的說法,當初陳鴻志案發後,呂梁市委組織部專門下發文件把陳秋平借調,就是“先讓他有工作做,遠離是非之地”。

  

如今在陳秋平提出“希望組織上給個正式的工作安排”的訴求後,當地也向呂梁市上級部門進行了請示,市裏表示“會給他考慮合適的崗位”。柳林縣還以縣委名義專門從保護幹部的角度出臺了一個意見,“對敢於和黑惡勢力作鬥爭的優秀幹部會提拔重用”。

  

這令人欣慰。本質上,從人事任命層面善待包括抗黑幹部在內的“正直人”,是對掃黑除惡立場鮮明的支持,也呈現了“不讓老實人吃虧”的用人導向。

  

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檢檢察長張軍稱,“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其意思包含兩個方面:要打擊不法行爲,也要保護守法者。我們期待抗黑幹部陳秋平得到善待,也希冀更多的守法者都能被呵護。


文/佘宗明(媒體人) 編輯 孟然 校對 危卓


值班編輯 花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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