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熙指,查手机对个人私隐的入侵程度,比搜屋更甚

高等法院前年裁定警方不能在欠缺搜查令下查看被捕者手机资料。警方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代表司法覆核申请人岑永根的潘熙资深大律师今提出,法庭裁定警方执法是否适当,除了要权衡社会利益和被捕人士的个人利益之外,也不能忽视被捕者亲友的私隐。潘熙表示,手机除了存有机主的私隐,也纪录了曾与机主联络的人士的资料,如两人之间的通讯纪录等。警方查看被捕人士手机资料时也会影响其他无辜市民的私隐。

资深大律师潘熙指警方查看被捕人士手机时也会影响无辜市民的私隐。

警务处处长代表莫树联资深大律师曾提出,被捕人士不能要求获得与常人同等的私隐权保障。潘熙反驳,搜查手机对个人私隐的入侵程度,比起搜屋更甚。手机能揭露的私隐内容比其寓所更多,因此搜查手机并不能与搜身和搜袋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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