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甘嘉雯、邱立雅╱综合报导】

选举进入倒数,目前随处可见许多参选人在大街小巷挂满选举广告,不过有些是用鹰架搭建,有些是挂在墙上的帆布,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2条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道路、桥梁、公园等地设立竞选或罢免广告物,桃园市政府民政局长汤蕙祯表示,若有违法,将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罚缓,依执行工程复杂度全部拆除。

根据统计,今年1月到8月中旬,一般违规广告遭举发994件,其中包括竹架及铁架才拆了1/3,但是竞选广告,今年才拆了42件,几乎都没拆,有议员质疑「现在是法律假期吗?」

议员斥有法律假期吗

汤蕙祯说,选监小组已经成立,包括交通流量大的地点设立广告、竖立广告、选举广告等,不管是环保局、警局、都发等单位,做成结论将开始执行,若违法就拆除。

新竹县竹东镇也有不少看板大剌剌挂在天桥、人行道上。有民众投诉,挂在天桥上不影响用路就算了,居然有参选人的看板直接卡在人行道上,严重影响通行,却未见相关单位有任何处置。

县选会委会人员表示,县政府今年8月中发函各乡镇公所,公告在选举活动期间可设置竞选广告物的地点表。不过在此之前,不少参选人在乡镇竖起看板,位置包罗万象,路口、挡土墙上、民宅屋顶、空地都有。

看板竟直接卡人行道

「若有检举都会处理」县府工务处长罗昌杰表示,宣传广告分招牌型或是张贴型,若是招牌广告在人行道、天桥等道路范围内,市区道路属乡镇市公所管理,县道乡道归县府工务处管理,违规张贴广告则属环保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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