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洪小棠一家基金公司的核心團隊集體另立爐竈,這在基金行業並不常見。

  證監會官網顯示,一家新的公募機構設立申請材料已被證監會受理,這家新基金公司名爲“景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李永飛、王素文、欒卉燕、鄭清麗、趙蘭芳、楊鍇、倪侃、史振生、田博等9位自然人發起設立。據記者瞭解,其中7位目前均於上銀基金現任總經理、督察長、基金經理、子公司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等職務。

  經濟觀察報網記者從多位接近上銀基金人士處確認,李永飛、史振生等人的確是上銀基金高管及員工;而記者就李永飛等人是否爲上銀基金在職人員等相關問題求證上銀基金,截止發稿,上銀基金對此尚未迴應。

  但在多位業內人士和接近監管層人士看來,上述多名上銀基金的高管、骨幹“騎馬找馬”現象是否涉嫌存在利益衝突有待觀察,而上銀基金至今未對此事進行披露也引發了市場的更多質疑。

  集體另起爐竈

  根據證監會官網的審批進度顯示,“關於李永飛、王素文、欒卉燕、鄭清麗、趙蘭芳、楊鍇、倪侃、史振生、田博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資格審批——景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月4日狀態爲“接收材料”。

  記者從接近上銀基金人士處瞭解到,李永飛、史振生等人均確定爲上銀基金人士,且公司內部亦在進行討論。

  隨後記者聯繫上銀基金,截止發稿,其相關人士對此事尚未迴應。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上銀基金成立於2013年8月,截至2018年末,上銀基金公募資管規模723.6億元,其中貨幣基金佔比72.25%、債券基金佔比27.36%,混合型基金佔0.39%。

  從股權結構來看,上銀基金註冊資本3億元,其中上海銀行、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分別出資90%、10%。那麼作爲絕對控股方的上海銀行對此事是否知情呢?

  記者對此聯繫上海銀行,上海銀行方面表示對此事不方便做任何迴應。不過,記者從接近上海銀行的相關人士處獲悉,上海銀行已知曉並正商討處理該事件。

  可以預想的是,如果上述人士均來自上銀基金,也就意味着,該公司或將在不久之後面臨上至總經理下至基金經理的“大換血”。

  其中包括,上銀基金董事兼總經理李永飛,其此前曾歷任申銀萬國證券董事、副總經理,中國銀河證券投資銀行總部總經理,銀河創新資本董事長,以及上銀基金全資子公司上銀瑞金資本的董事長等職。

  王素文目前爲上銀基金全資子公司上銀瑞金資本董事長兼總經理,其履歷與李永飛重合度較高,也曾在申銀萬國證券、中國銀河證券任職,2014年其任上銀基金總經理助理兼投資總監,2016年1月起曾代任上銀基金督察長;同年4月,王素文任上銀基金副總經理,直到2017年6月離任。

  上銀基金督察長史振生,資料顯示其還兼任上銀瑞金資本的董事。歷任中國銀行總行財務管理部財務經理,北京中訊四方股份總裁辦副總經理,上銀基金固收事業部總監、副總經理等職務,還曾兼任上銀瑞金資本副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

  而在其餘4位發起人中,欒卉燕、鄭清麗、楊鍇、倪侃等相關人士均出現在了上銀基金的從業人員備案中。

  其中,欒卉燕爲上銀基金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上銀瑞金資本董事;倪侃爲上銀基金基金經理,管理着上銀聚鴻益半年定開債基金、上銀慧添利債券基金和上銀慧祥利債券基金等3只純債基金,管理總規模爲92.94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倪侃歷任銀河創新資本風控專員,上銀基金交易員、研究員,九州證券金融市場部投資經理,上銀基金交易主管等職,其目前單獨管理的上銀慧添利債券自2018年11月接手以來任期回報爲2.95%,此外他還剛在2019年1月末和樓昕宇管理了一隻新基金——上銀慧祥利債券。

  值得一提的是,倪侃任職基金經理以來,最長的任職時間未超過一年,單獨管理的上銀慧添利債券,去年11月接手至今不足半年,而另一隻與其他基金經理共管的上銀慧祥利債券剛於今年1月24日纔剛剛成立,不足三個月。

  另據記者查閱有關上市公司IPO招股意向書顯示,趙蘭芳、田博兩人與銀河證券保薦項目組兩位工作人員重名,或爲李永飛、王素文在銀河證券的前同事。

  這也意味着,景澤基金的9位發起人均和上銀基金、上銀基金全資子公司上銀瑞金資本、中國銀河證券等公司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景澤基金還涉及到上銀基金總經理、督察長、基金經理、主管會計等關鍵職位。

  不過,上述申報材料中的發起股東並沒有基金渠道從業人員,而景澤基金設立後如何開展募資無疑也是一大懸疑。

  “對新基金來說,渠道募集也很重要,從上述幾個人背景來看,反而較多是賣方的公司資源比較多,不知道是否會引入渠道能力的股東加入。”北京一家基金產品研究人士分析稱。

  爭議“騎馬找馬”

  近年來,自然人發起設立公募機構現象的增多,與此前監管政策的鬆綁有關。

  據國務院2013年12月發佈的《關於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批覆》,明確規定了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有關條件。其中,主要股東爲自然人的,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在境內外資產管理行業從業10年以上。

  自然人被允許發起設立公募基金公司之後,不少符合資格的基金從業人員開始躍躍欲試並籌劃申請公募牌照。

  不過,此次另立爐竈的上銀基金高管們目前仍處於在職狀態,其以在職身份申報設立公募機構的“騎馬找馬”行爲是否涉嫌違規,也引起業內探討與關注。

  “一方面上銀基金還是有產品正在運作的,總經理、基金經理和產品運作息息相關,如果他們離職無疑將會給上銀基金的產品帶來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受理新基金申報時,這些人處於在職狀態,是否會帶來利益衝突的爭議。”上述基金產品研究人士稱。

  值得一提的是,以在職狀態申報設立新公募機構此前市場已有先例。最典型的,莫過於前不久剛剛創下單日700億火熱認購場景的睿遠基金及其董事長陳光明。

  公開資料顯示,陳光明申報設立睿遠基金時,其仍擔任東方紅資管的董事長——據證監會的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審批表,睿遠基金於2017年7月21日遞交了公募牌照申請材料,8月份獲得受理,2017年12月有過第一次反饋意見。而隔年的2018年3月8日,東方紅資管才正式發佈董事長變更公告,稱陳光明因個人原因離任。

  換而言之,睿遠基金也是陳光明任職期間申請設立的。

  而當記者就公募機構在職高管能否以自然人身份申報設立新公募機構等相關問題向多家公募機構合規人士詢問是,對方均表示這一做法具有明顯的違規嫌疑。

  一位中型基金公司督察長對記者表示不解,一般申請時,遞交審覈材料前需要進行面談,而在任公募高管申報設立新公募機構這樣重要的信息爲何能順利完成面談且材料被接受?

  另一家基金公司合規部人士表示,“發起人向證監會報送申請材料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其中包括最近3年工作單位出具的離任審計報告、離任審查報告或者鑑定意見,如果是在職的情況,應該不會接受審批吧,甚至會以材料不全爲由拒收。“

  而根據《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九條規定:“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不得從事與所服務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託管銀行的合法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該辦法第四章第三十條規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兼任其他職務的,應當經董事會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經營性機構兼職。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不得擔任基金託管銀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職務。董事兼職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自其兼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月11日下午,一位接近監管部門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無論“騎馬找馬”是否合規,上銀基金本身也應當將這一信息進行有效的披露,因爲此次申報涉及上銀基金諸多高管及業務核心人員,管理團隊的動盪容易給公募產品帶來不確定性。但據經濟觀察報記者發現,截至記者截稿前,上銀基金尚未就此事披露任何相關信息。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上銀基金應該進行披露,因爲這些高管已經有了另起爐竈的念頭,可這個念頭基金持有人居然卻只能從機構部的新基金設立審批名單中管窺,無法得到上銀基金官方確認,不得不說其治理結構存在較大的問題。”上海一家公募機構高管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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