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被深夜批捕 檢方:不讓他拉攏串供 毀滅證據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

海外網3月23日電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2日晚簽發對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的逮捕令。至此,李明博成爲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以後第四位因涉嫌貪污腐敗而被逮捕的韓國總統。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臺(kbs)消息,韓國檢方認爲,李明博涉嫌收受鉅額賄賂1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510萬元)、以及汽車零部件製造企業DAS公司設立約350億韓元(約合2.05億人民幣)祕密基金。之前,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19日已提請法院逮捕李明博。

檢方表示,前總統李明博共涉嫌多項罪名,包括收受賄賂、挪用公款、逃稅漏稅、濫用職權等。檢方表示,鑑於案情重大,涉賄金額巨大,且嫌疑人否認大多指控,有拉攏串供或毀滅證據之虞,應當提請批捕。負責逮捕必要性審查的法官樸範錫就逮捕證簽發理由表示,案件事實基本清楚,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位高權重。檢方可在最長達20天的羈押狀態下查辦李明博案,深挖餘罪擴大戰果。

韓媒:同時有兩名前總統入獄 讓人寒心

韓聯社稱,因朴槿惠已於去年3月31日被逮捕,韓國在1995年逮捕全斗煥、盧泰愚後時隔23年重現兩名前總統同時鋃鐺入獄的窘狀。

韓國《韓民族日報》評論稱,根據檢方所述,嫌疑人不僅犯罪情節嚴重,且對大部分嫌疑矢口否認,申請拘捕令乃是必然之舉。涉案的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的參謀們已經以從犯身份被逮捕,韓國前總統朴槿惠也早已被收入獄中,考慮到法律的公平性,申請拘捕李明博堪稱合情合理。一旦法院簽發拘捕令,韓國將同時有兩名前任總統被關入獄中,這必將令廣大韓國民衆感到寒心。"即便如此,他們也不能因爲韓國前總統的身份就凌駕於法律之上。從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和他此前表現出的態度來看,這一結果堪稱咎由自取。"

李明博親筆信曝光:都是我的錯

據韓聯社消息,李明博被捕前在社交網站發佈了一封親筆信,他在信中稱,自己有"內疚感",他不怨恨任何人,覺得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錯。據悉,這封親筆信共3頁,寫於21日凌晨。李明博在信中還表示,過去的10個月,他經歷了難以忍受的痛苦,希望他的被捕能減輕其身邊人和家人的痛苦。

鑑於檢方已表示將擴大調查範圍,預計將在羈押期限屆滿的4月10日對李明博提起公訴。檢方也有可能在3月底或4月初起訴,以免影響6月地方選舉。考慮到前總統的特殊身份,檢方考慮和查辦朴槿惠案一樣,到看守所上門訊問李明博。

韓國檢方認爲,在高達110億韓元的受賄嫌疑中,大部分均是由前總統李明博首先提出要求,明顯屬於只要有"收款"就會接受請託的對價關係。

檢方懷疑,李明博受賄約1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510萬元),涉及案情包括涉嫌接受賄賂後爲獲罪大企業負責人提供總統赦免、爲個人提供重要職務,以及通過助手收取國家情報院賄賂、收取企業回扣等。李明博還涉嫌通過其實際控制的汽車零部件製造企業DAS公司,非法挪用大約350億韓元(約合2.05億人民幣)資金,用於政治活動和個人用途。另外,檢方在之前調查中搜查了李明博的一處房產,發現了若干被非法匿藏的總統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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