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告你敢對著觀音像發誓嗎?」


要看屬於哪種案件,舉證責任分配在哪方。

一般而言是原告負舉證責任,沒有證據,原告很可能敗訴;但有些特殊案件是舉證責任倒置的,如《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一般侵權,應該由原告證明被告侵害了他的權益;但是高空拋物卻是由被告證明物品不是他拋的,這時原告和被告都沒證據證明物品誰拋的,就會是被告敗訴。

因此,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誰主張誰舉證,對方如無證據,將要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你怎麼知道對方沒有證據呢?開庭審理過了嗎?如果原告拿不出證據證明其主張,就要承擔敗訴的後果。如果原告舉證了,而你沒有證據反駁,那你就要承擔不利後果了


起訴方可能承擔敗訴風險


沒有太過分的事休庭調解吧,沒有證據還起訴的他可能是太有勇氣了


原告沒證據還能怎麼樣,法院不支持原告咯。這樣原告要出小錢錢的,所以最好先搞明白原告的真實意圖,以及是否有證據。

還有,法院什麼時候開始接受完全沒證據的訴訟了?


原告起訴不可能沒有證據,如果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實其主張,會有敗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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