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除非當場或事後就此事和父母大吵一架,並申明我的立場,否則這事情就不會完結。我說的這個「吵架」的意思是指嚴厲就父母偷看我日記的行為進行評判,單說此事不夾雜以往的其他事情。

而且此事確實是父母做的不對,不該是你去消化這件事情的不良影響,你可以找一個適當的時機再與父母談談這件事,說一說這件事發生後你心理是個什麼樣的感受,說一說對自己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並堅持自己的立場提出自己的具體建議和訴求。一次不行,那就兩次,三次,總之這些對自己而言是大事但好像對父母而言是小事的事情絕對不能妥協。


建議:有的祕密改在手機上寫,如果沒有,寫兩本,分類嘛就是。比如一本寫友情的,學習的,家庭的。另一本比較隱私心理路程的,好好藏一下。但我真的覺得對付父母就電子設備最靠譜,你藏的再嚴都不如寫在QQ空間加鎖。

我最近在選專業,然後我選的父親不同意,我想堅持,就撒謊了。嘔吼,他翻我的書,我覺得他應該是知道了,但是我就不說。這回好了,我也不用瞞了,省事了。不是非得瞞他,主要他是個大喇叭,他知道三姑六婆的都知道了,到時候免不了一頓磨嘰,唉。

前兩天我媽說你還記日記?(我媽不窺探我隱私)我說是啊,你們想翻就翻唄,都是罵你們的話,喜歡看就多看看。

我爸就像個女的似的喜歡當偵探,無語。我高中的時候(我用老年機),手機裏存了隔壁班女生的號碼,她名字有點像男生,我爸還給人家打電話了,我真的想爆粗口都。


真的能跨過嗎?

說實話很難去忘記,因為這是隱私被偷窺。

假設一下。

1.只是些無關緊要的小事,而記日記的人並不在意這些,只覺得誰看都行。就算知道被偷看了也無所謂,頂多就是不太舒服,覺得為什麼不光明正大偏偏要偷看。

2.無關緊要的小事,記日記的卻認為這是一些過往,值得記錄,但並不值得再次觀看,也就是說日記僅僅只是把這些令自己羞恥的記錄下來,而並不希望被人看到。(哪怕是自己)在知道之後,內心無疑是羞恥的,甚至有些生氣,但並不會直說,只是有些隔閡。

3.1很重要的事=一些小事,記日記的人很看中這些事,記錄下來可能是因為值得銘刻在心中,或者記憶深刻/隨手記錄覺得有趣或無趣。放發現被翻過時,第一時間是生氣——自己的東西沒被經過允許便被動了。脾氣爆的當場吵架,不給任何面子。[指擁有一定的領地意識,自己的東西不能被其他人所觸碰。](也有隔閡,這裡看情況)

3.2另一種情況便是第一時間暴怒,但不會直說,隔閡加深。時間一長,信任減少,不會再聽任何話,哪怕這話是對的。

4.隨手記的,沒放在心上。本身擁有領地意識,一旦發現,必吵架。可能會因為是父母語氣柔一點,但是絕對不會原諒,從此門都不給進,呈拒絕狀態。外人面前也許是很好很溫柔的人,但是當面對父母時脾氣並不會太好,面子也不會給。

5.內容隨便。容忍度大,長大後一旦擁有反抗的力量就會爆發。與前面一樣無法挽回。

6.不是日記,父母以為是但卻也被看了。(也許是稿子之類的命根子)

你們猜猜結果如何?

7.當然也有好的,但前提是孩子沒有判斷能力,或者說根本就不知道。

總之,沒幾個好結果,跨過去是非常難的一件事。沒有人會心甘情願的當提線木偶,大家都是擁有獨立意識人格的人,自己的東西被碰沒人心裡會沒有疙瘩。樓主自己心裡也有個坎,但是卻並不是太願意追究,而是想抹去。這很難辦的。

因為越想忘記就越容易想起,所以用時間抹去最好。

我假設並不是想說什麼,只是想說這坎很難過。

樓主你好自為之?

(我開始是2,後來就是3.2了。假如這件事沒有跨過那條線還好,跨過的話還是希望好好想想要怎麼做哦。)


不寫。或者寫在手機文檔裏,上鎖那個應用。


法1.你可以寫一些對父母感恩和愛,以及自己對父母的期待,或者自己特別想買的東西或特別想和父母做的事情,讓爸爸媽媽不小心看到。

法2.首先日記比較私人,父母不應該偷看,你要去嚴肅告訴父母,偷看自己寫的日記,很不尊重你。其次是鎖好自己的日記,不讓別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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