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兩本書以後,居然沒有get抄襲的點 ,網上討論這樣熱烈,不明就裡,雖然外行看熱鬧,但也不想盲目站隊,無腦網暴。時隔這麼久郭敬明突然道歉,嚇了一跳。

就想問問有沒有高手或者真的看過兩本書清楚的大神,能夠羅列一下可以判定為抄襲的具體情節和段落是哪些啊?


2002年8月14日,庄羽以「許願的豬」為筆名將小說《圈裡圈外》在天涯社區網站舞文弄墨版發表。其時,庄羽只有22歲,還不到23周歲。

2003年2月,《圈裡圈外》由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作品署名「庄羽」。《圈裡圈外》以主人公初曉與現男友高源及前男友 @張小北 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初曉與高源之間的愛情生活及矛盾衝突的同時,描寫了初曉與張小北之間的感情糾葛,同時還描寫了初曉的朋友李穹與張小北的婚姻生活以及張小北與情人張萌萌的婚外情、高源與張萌萌的兩性關係等。

2003年6月6日,郭敬明20周歲。

2003年8月19日,郭敬明作為甲方與作為乙方的春風出版社就出版郭敬明的《夢》一書訂立圖書出版合同。

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乙方以版稅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版稅的計算方式是:

圖書定價×10%的版稅率×100000冊印數

2003年11月,春風出版社出版了郭敬明的《夢》一書。該書版權頁有「郭敬明著、春風文藝出版社出版發行、2003年11月第1版、2003年11月第1次印刷」等字樣。

2006年6月6日,郭敬明23周歲。

其實呢,抄襲的點是非常明顯的,我不是15年後來這裡開馬後炮,當年事發的時候,大概是2003年,我特意把兩本書買來對照著看;而且當時郭的《夢》一書難求、洛陽紙貴!

我一對比,明顯看出兩本書只有人名不同,簡直不是抄襲橋段那麼簡單,說是洗稿還更合適。

《夢裡花落知多少》以主人公林嵐與現任男友陸敘及前男友顧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

電視劇《夢裡花落知多少》的主人公林嵐

在描寫林嵐與陸敘的愛情生活及矛盾衝突的同時,交替描寫了林嵐與顧小北的感情糾葛,顧小北與現女友姚姍姍的感情經歷,林嵐、聞婧、微微及火柴之間的友情以及她們和李茉莉的衝突等。

ヽ(○^?^)??啊哈哈哈哈(?ω?)

從內容看,兩本書我都不喜歡,不合我的口味。

庄羽的原著,語言有點凌亂,但是口語化、生活化,彷彿是當事人酒後吐真言;郭敬明的「轉述」,則非常蹩腳,和他其他的寫得比較認真的小說對比一下,是會發現有特別大區別的。

那很多人會疑惑的,說郭敬明為什麼要抄庄羽?

以及,於正和郭敬明兩件事有哪些異同。

我覺得,郭當時急於拿出一部現代都市題材的作品,向世人證明他不僅會寫奇幻小說。

因為與他幾乎同時的韓寒交出的第一部長篇是《三重門》,雖然也是中學生的淡淡的情愫,但好歹是「接地氣」的。

而郭當時寫不出來,他不知道是通過什麼途徑,看到了《圈裡圈外》,就拿來抄,而且還畫蛇添足地進行了一番修飾。

這種修飾絕非語句上的變更,他的主要「工作」體現在結構上的梳理。原著雖然涉及多角戀愛,但相對簡單,人物脈絡比較大條。就像一根天津麻花。

郭敬明把麻花拆開,揉成拉麵那麼細,再編成一條花繩,澆上生煎包的湯汁煨一煨,盛進一個從台北買的碗,就端了出來。

郭敬明做這件事,基於兩個原因:

第一,他當時感情經歷太少,幾近於零。就目前公布的八卦消息和那些年他寫的日記、隨筆看,20歲的郭有不少朋友、夥伴,但就是沒有戀愛對象。而寫《圈裡圈外》需要非常深刻的情感體驗,他沒有,自然寫不出來。

這方面我自己也有感受。在我20歲時、25歲時、30歲時、35歲時,對愛情、性愛、男女關係的認識、感受幾乎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方面,男作家在言情方面有著天然的劣勢,很多已經公認的成功的大作家,在塑造女性角色方面常顯單薄,只有少數天才,比如英國的毛姆、法國的福樓拜,他們筆下的女人才讓我覺得豐滿可信。

我自己嘗試過去寫女主角,但總是捉襟見肘,我覺著,我寫的女主人公其實就是女版的我,寫出來連我自己都不相信!

那郭敬明的問題倒主要不在於女性人物塑造,他當時的困境是如何處理人物關係,這是需要體驗的。他後來比較成功的《小時代》系列,寫女人倒是寫活了,但裡邊的愛情非常單調,人和人是靠撕逼和劈腿來維繫人際網路的,人對人是無限的包容、無理由的忠誠守候——只要一牽扯異性關係,郭就寫得非常虛假,而且雙方身份從未對等過。在這個系列裡,男性成了玩物。而女性角色則恰到好處地擊中了當時的90後女學生。

當時有一次簽售會上,現場一個女讀者提問發言,說:我是一個來自農村的女孩,我那麼努力的學習,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學,主要的動力就是因為你在上海!

女大學生說得聲淚俱下,郭當時面無表情。這大概是2013年左右的事。我也記不清了。

【根據評論區 @多啦A蒙 補充,時在2013年~2014年間,事發地點是上海大學。】

總之他當時有本書在淘寶上炒到了四五千塊錢一本,那天我去銀行找我一個朋友,我朋友的同事那上小學的兒子放學來找媽,跟他媽要錢,說要買一本郭敬明的書,他覺得有收藏價值,以後能升值。

第二,郭的眼很毒,他看準了庄羽不會成名。

他當時很明白,寫得好跟成名是兩碼事。郭有商業上的天賦。事實證明,他和於正雖然出身不同、起點不同,但在「造星」方面確有一套。

明星們也樂意買他的賬,當時《爵跡》上映前,他在微博上跟郭采潔互動,說她這張圖用了5個T,網友評論:采潔這輩子能下完嗎?

我在前文說到,郭當時沒有戀愛對象,但是有不少朋友、夥伴。時至今日,我們還能看到郭敬明和王蒙、陳凱歌相處得很好,只能說這是生意人逢場做戲的天賦;在《演員請就位》里,陳凱歌一口一個「敬明老弟」,眼神中的慈愛,彷彿看見孫子一般。

而關於庄羽的私交,我們知之甚少;除了最近余飛等人發起的這次百人斬,以往多年我沒有聽過任何圈內知名人士為庄羽吶喊。

我當然不是指斥庄羽不人情練達,我只是說就我所看到的材料里沒有看到她和知名同行過從甚密,也許她在生活中有很多樸實的摯交,就和我一樣;我的年紀比郭大,比庄羽小,我的人際交往方式就是偏保守的,傾向於公私分明,盡量剋制自己跟工作夥伴發生太深入的情感糾葛,也不允許自己把親密的朋友變成工作夥伴。

我覺得寫作者應該保護好自己的人際圈、情感生活,使生活的「體驗」更加乾淨、純粹,我最不愛看的故事就是主人公是作家的電視劇,我覺得這種故事對我來說拓展不了我的眼界,也看出作者本身生活的單薄。

交友方面,我最煩有的網友給我轉髮網上的熱點新聞,這種人我一般都刪了;因為既然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你還再告訴我一遍,豈不是浪費彼此時間嗎?

這種「朋友」,就跟《甲方乙方》里的李琦一樣:1997香港回歸,這事兒你知道嗎?

我喜歡和一些悶葫蘆交朋友,他們大多數時候都不吱聲,一張嘴就一定是猛料;郭敬明幾天前已經道歉,我們都盼他好,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就建議他以後多到群眾中去,和老百姓嘮嘮嗑,這樣就不會再犯抄襲病啦!


這麼說吧,能讓法院判抄襲的,基本都是原話複製改個名字才能認定,一般人認為大綱架構啥的抄襲,法院很少有認定抄襲的

這種情況下說沒看出來的,要麼是閱讀水平低於常人,要麼是硬洗


《圈裡圈外》並沒有完全看完……因為確實有點看不下去

《夢裡花落知多少》是剛出版的時候看的(暴露年紀),這麼多年具體情節也已經記不清了

不過看過這個案子二審的判決書,基本上法院的說理部分表述得比較清晰了。

郭敬明的優勢在於文筆,雖然有些矯情浮誇,但是勝在細膩,結構流暢,他的散文當年也挺出名的,還專門出過散文集。

所以郭敬明的抄襲幾乎都體現在「洗稿」上

這兩本書你把形容詞都去掉,把整書按時間順序還原成一個大綱,就是還原成「誰和誰是情侶,因為什麼事分手,誰又遇到了誰,最後怎麼樣了」這種結構,然後再看。

根據法院的二審判決,認定抄襲主要在於三個方面:1、兩本書里有12處關鍵劇情是基本一致的,這一點造成了整書的情節發展和結局雷同

從整體而言,附表1中所列的12個主要情節的概括與原作中的描寫基本相符。參考附表1的內容,將涉案兩部作品中的相應情節進行對比後可以認定,上述12個主要情節明顯雷同。以第一個情節為例,《圈》中描寫張小北請初曉為張萌萌幫忙,因最終沒有辦成,初曉被張小北誤認為沒有給錢而故意拖著不辦,初曉十分鬱悶。與之相應,《夢》中的情節發展及結局均與《圈》中相同。

2、兩書里的主要人物無論人物性格還是故事發展,都基本一致

本案中,庄羽在《圈》中塑造了初曉、高源、張小北等眾多人物形象,圍繞這些人物描寫了一個個具體的故事情節,通過這些故事情節表現出了人物的特徵和人物關係。例如,在《圈》中,男主人公高源出車禍受傷昏迷,住進醫院,女主人公初曉來看望,高源蘇醒,兩人開玩笑,初曉推了高源腦袋一下,導致高源昏迷。這一情節既將人物的個性表現出來,同時也將二人的戀人關係以獨特的方式表現出來。而在《夢》中,在男女主人公之間也有幾乎相同的情節,只是結果稍有不同。將兩本作品整體上進行對比,《夢》中主要人物及其情節與《圈》中的主要人物及情節存在眾多雷同之處,這進一步證明了郭敬明創作的《夢》對庄羽的作品《圈》進行了抄襲。

3、還有數十處的一般性情節、語句雷同

對於一些不是明顯相似或者來源於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別獨立進行對比很難直接得出準確結論,但將這些情節和語句作為整體進行對比就會發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體抄襲的體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抄襲可以相互之間得到印證。例如,《圈》中有主人公初曉的一段心理活動:「(高源)一共就那一套一萬多塊錢的好衣服還想穿出來顯擺,有本事你吃飯別往褲子上掉啊(見原作第79頁)」。這一情節取自生活中常見的往衣服上掉菜湯的素材,同時加上了往高檔服裝上掉菜湯的元素,因此使其原創性有所提高。而相應的,在《夢》中,也有主人公林嵐的一段心理活動:「我看見他那套幾萬塊的Armani心裡在笑,有種你等會兒別往上滴菜湯(見原作第38頁)」。顯然,如果單獨對這一情節和語句進行對比就認為構成剽竊,對被控侵權人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在兩部作品中相似的情節和語句普遍存在,則應當可以認定被控侵權的情節構成了抄襲。故本院認定《夢》中多處主要情節和數十處一般情節、語句系郭敬明抄襲庄羽《圈》中的相應內容。

第三部分的一般性情節雷同,其實是在結合了前面,也就是小說中最重要的「主要故事脈絡」和「人物形象」已經存在雷同的情況下,綜合佐證了抄襲行為。~另外,郭敬明出生在四川,後來去了上海,從來沒在北京常住過,《夢》里的北京背景和通篇的京片子也是來源於《圈》的

最後也不總結了,直接上一下法院認定抄襲的說理吧

小說是典型的敘事性文學體裁,長篇小說又是小說中敘事性最強、敘事最複雜的一種類型。同時,文學創作是一種獨立的智力創造過程,更離不開作者獨特的生命體驗。因此,即使以同一時代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題材、事件為創作對象,儘管兩部作品中也可能出現個別情節和一些語句上的巧合,不同的作者創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本案中,涉案兩部作品都是以現實生活中青年人的感情糾葛為題材的長篇小說,從以上本院認定的構成相似的主要情節和一般情節、語句的數量來看,已經遠遠超出了可以用「巧合」來解釋的程度。


印象比較深的部分,一看就是抄的部分:

《圈裡圈外》男主之一張小北,《夢裡花落知多少》男主之一顧小北

兩個人都是性格很懦弱的那種,明明很愛女主角,卻偏偏因為懦弱的性格錯過了。最後千帆過盡,又想和女主在一起。

《圈裡圈外》有一個老鴇叫"奔奔",《夢裡花落知多少》有一個老鴇叫"火柴",都是年紀輕輕出來干特殊職業,但是很講義氣。如果我沒記錯好像還有一模一樣的台詞,大概意思就是這年頭你罵我煞筆都比罵我處女強。

因為老鴇思維清奇,語言獨特,還有一模一樣的描寫金句"認識她的人知道她是中學畢業,不認識的以為她是中文系畢業。"(差不多這個意思)

這個角色郭敬明幾乎沒改動。

《圈裡圈外》綠茶女張萌萌,張小北的情人,又勾引高原,《夢裡花落知多少》有個綠茶女姚珊珊,顧小北的女朋友。

雖不至於像別的回答里的就換了個名字,故事一樣。但是人設是從《圈裡圈外》里拆出來。

"張小北"——"顧小北""陸敘"

"奔奔"——"火柴"

"高原"——"顧小北""陸敘""白松"

"張萌萌"——"姚珊珊""李茉莉"

"李穹"——"聞婧""微微"

總之,網友們能咬死《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襲《桃花債》,《夢裡花落知多少》那更加能咬定抄襲《圈裡圈外》,更何況十幾年前法院就已經蓋棺定論了。

對了,後來花火有個作家,叫做夏七夕(還有點名氣的),又抄了一遍《夢裡》(是那種一看就看出來的抄襲),她那本書叫做《後來我們都哭了》。可惜郭敬明不能告她。


謝邀,我從不看言情類,別說這兩位,瓊瑤的小說和劇,我也就跟著爸爸媽媽看過幾眼小燕子。

不過既然法院判定郭敬明抄襲,那就不用去懷疑了。讀書人的事,能叫偷嗎?竊書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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