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待過兩年,領教過GEZ的霸道。剛偶然看到日本也有類似的問題,不知道哪個更噁心一點


這麼說,NHK主要是集金人(就是上門要求你契約的外包公司的人)很煩,但是你完全可以選擇無視。只要你拒絕契約NHK沒有任何辦法,因為你家裡有沒有電視NHK沒有強制搜查的許可權(NHK也不太可能真的去一家一家的起訴所有的家庭),NHK外包機構沒有執法權和搜查令,因此自體上也無法證明你家真的可以受到電視。但近年來日本法院也開始偏向於幫NHK(有個判例就是酒店拒絕和NHK簽約然後NHK起訴盈了,但也只是補交一定期間的受信料而已)。

對於一般家庭,有電視但是拒絕簽約並不會有高額的罰金,所以基本上只要你經得起騷擾自己偷偷看電視完全沒有什麼問題。

至於德國GEZ,操作上可以說算是人頭稅了。因為GEZ不需要管你有沒有電視廣播,是個居民定居除了學生視力障礙等特定免除之外居民統統得交,而且有拖欠罰款懲罰措施。

如果要對比的話可以參考英國的TV licence,英國規定是你有指定行為(觀看任何非BBC的直播節目、觀看BBC iPlayer的點播節目、錄製直播電視)都是要交這個許可費用。但如果不看直播電視,只是網路流媒體點播視頻和DVD藍光下載電影的人仍然可以避免這個費用。TV licence有專門的一個機構處理,如果違反的話法院可以判罰款。(當然能不能抓到這是另一回事,畢竟偷偷不交這筆費用的人還是有的)

法國電視稅則是按有沒有電視算的,沒有英國那樣規定直播電視的條款,但是基本上是有相關的設備就應該要交。(不過沒有電視類設備仍然可以申報免除)


就看到情報來說感覺是德國更流氓。

至少對於NHK來說,我真的不看電視的話就不用交。

很多留學生確實沒有電視,手機也是iphone,那就真的可以不交。


GEZ比較噁心,就算沒電視或者壓根不看,法律上依然是強制義務。


德國的GEZ原來是跟日本NHK一樣,你有主動申報的義務,然後每月交一筆錢,不定期會有人上門來檢查,但是你沒有義務給他們開門讓他們進來。

現在德國GEZ的操作是人頭稅,更改了法律,每個人必須交,除了又聾又瞎的人不需要交錢以外,每個家庭(每間房子)必須要上交這個費用,一視同仁,沒有取消的辦法。所以GEZ這種操作,合法但是不合理,有點強買強賣的感覺。


還是挪威人性化,買電視的時候直接就把稅繳了,賣100手國家也不喫虧!


GEZ就是流氓,就是德國並不人權的證明,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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