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做短视频,想要剪一些饭圈的视频,就是专门做明星的剪辑,然后想有点收入,剪他们出演的剧会不会侵权


剪辑饭圈的视频,

一定要做好一个工作,

就是剪辑过程截图备份

比如西瓜视频

之前剪辑的人很多,

内容重复,

如果你没有截图申诉,

系统就会认为你是搬运的,

从而不给播放量,

没有播放量就不用谈收入了。

再来,

说一下抖音火山版app

也是可以剪辑电影电视剧的,

一定要用PR剪辑,

用混剪的模式,

火山有视频补贴收入的,也就是火力

10火力=1元,

有的视频可以带来1500火力,

也就是150元收入,

个人建议剪辑动漫更好,

因为好多家长给孩子看火山的目的,

就是火山有好多动画片剪辑,

孩子会看好几遍,

视频完播率很高,

获得的火力就很高。

发布于 2020-08-27继续浏览内容知乎发现更大的世界打开Chrome继续薛大强薛大强请关注我的公众号【薛大强】,短视频干货

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在抖音上一堆堆剪辑电影电视剧的视频成为爆款


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在抖音上一堆堆剪辑电影电视剧的视频成为爆款


电影博主谷阿莫「通过只言片语把数小时的电影概括成2-10分钟的短视频」,让大家几分钟就看懂一部电影,或者从其他角度理解一部电影。

谷阿莫的微博认证信息显示为——「X分钟带你看完电影」系列原创者。靠著这种解说方式,谷阿莫在网路上吸引了一大批人关注。目前微博拥有1000万粉丝,B站拥有220万粉丝。

2017年,谷阿莫因为没有获得授权重制影片,涉嫌违反《著作权》,被片商又水整合、车库娱乐及影音平台KKTV等5家公司提告。

台北地检署调查起「谷阿莫侵权」事件之后,认为他的确是没有经过授权,也就是在违法的情况下使用电影片段重制,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著作权法》,因此依法起诉。

提告的台湾视频网站「KKTV」在2016年买下了韩国电视剧《W 两个世界》的网路播放权,而谷阿莫将其缩成了一段11分钟的解说短片。

KKTV认为谷阿莫在没有获得事先授权的情况下,将电视剧重新剪辑解说,扭曲剧本原意,并通过YouTube、Facebook、微博等平台公开传播,是一种侵权行为。

电影公司又水整合认为,谷阿莫重新概括阐释了他们发行的《哆啦A梦大雄的奇幻大冒险》、《近距离恋爱》等四部影片,导致剧情被完全泄露,影响到票房收入与影片向电视台的再次转售,造成了8位数的直接损失。

另外,谷阿莫的视频中还有一些是电影仍在上映期间制作的,例如《鲨滩》和《萨利机长》。

谷阿莫方面称,不认为自己侵权

且还会持续进行二次创作,同时支持「网路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希望能促进法律更加完善,并表示不应该因保护著作而抹杀创作。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必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美国是第一个对「著作权合理使用」作出法律解释的国家,在是否对一部作品合理使用的问题上,美国法律认为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同整个有版权作品相比所使用的部分的数量和内容的实质性、这种使用对有版权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

● 谷阿莫表示,如今YouTube是站在自己这边的。过去YouTube会以「影片有违反著作权的疑虑」,将他的影片删除或是直接封号。而现如今YouTube保留了他的账号,这等于是承认他是一个合法的作者,认为其符合网路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

● 早前谷阿莫还表示,在视频中他只截取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内容,「应该不会有人觉得看了这点内容就看完原作了」。

● 他认为自己的作品有符合评论、解说、生态研究、心得教学和新闻报道的效果,因此是合理使用

并且他没向观众收取费用,是通过免费影片发表他的看法、让大家了解电影生态(并没用于商业用途),也让乏人问津作品被更多人注意到,还可能增加票房收入。

在谷阿莫的声明中:

该案已向警方说明事情原由,静待后续检察官的开庭侦查程序,本公司后续也将会委请律师协助谷阿莫理性、积极的配合检察官的调查。除了希望能顺利解决此纠纷之外,也希望能让台湾在网路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这一块的法律,有更明确的规范与发展而且与科技发展接轨,让其他也参与二次创作的作者,能更安心于自己的创作。本公司相信,持续有更多的创作产生,定能让世界变的更美好、文化更进步。

也感谢所有支持谷阿莫的人,谷阿莫仍然会持续创作「X分钟看完XX电影」系列网路短片,不会轻言退出或放弃二次创作的权利,谢谢。


解说电影不侵权,侵犯合法权益侵权

事实上,解说电影洗稿文章在步骤上都是一致的。

第一步,针对原创作品进行删减;

第二步,增加自己的观点信息;

第三步,形成新的作品;

第四步,最终都会对外宣称,新的作品是原创作品。

如果是抄袭或复制等行为,通常会看到版权人的署名信息。相较于抄袭或复制,版权拥有者显然更厌恶的是「拿著他人的作品标榜原创」这种行为。

不过,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其中有一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为此规定:「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其中「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三步检验法的后两步最为关键。

结合这些法规条例,小公举认为:

● 针对电影的解读,符合「评论某一作品」的规定,就没有侵权;

● 针对电影的吐槽,符合「评论某一作品」的规定,就没有侵权;

● 把电影的主线情节公开,不符合「评论某一作品」的规定,属于侵权;

● 把电影的主线情节公开,让大众知道了电影的开始、过程和结尾,属于侵权;

● 解说电影不影响电影的正常上映、传播等,没有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就没有侵权;

● 解说上映期间(包括正在国内上映和正在国外上映)的电影,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票房亏损),属于侵权;

● 解说视频网站里收费的电影,给权利人(包括视频网站)造成实际损失,属于侵权;

● 通过发布侵权作品,给自己直接或间接牟取利益,被起诉的可能性很大;这点是权利人起诉或不起诉,最重要的决策因素。


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个


如果你想做饭圈视频的话,可能会涉及到采用一些他人拍摄的生图,你需要和拍摄者进行版权的申请,最好能够在视频最后将拍摄者的姓名予以附上。像一些无水印的公开图和广告商用图是不会涉及到侵权的。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一旦使作品处于公众知晓的状态及完成了发表权的行使,其后任何对于作品公之于众的行为均不受发表权控制。但同时要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作品不得受歪曲篡改。


明星的剪辑视频,么有经过允许的话,是构成侵权的呢。

但现在,因为一般情况下的剪辑,对影片或者是明星本人也有一定的推广左右,所以,大家也都不理会。

但本质上,是侵权的。

还有,剪辑的东西要注意啊,不可以有低俗或者是侵害人名誉的东西,不然,就一定会有人找你了。


电视剧都是有版权的,未经许可,你截取其中的部分进行商业使用,会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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