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本質上又是個該「描寫語言」還是「規範語言」的問題,而且得分是站在編纂字典還是自己使用的角度。如果是編纂字典,我會偏向於「描寫」;但若是自己使用,我一般按規律性來判斷,當有規律但常被混淆時我仍會選擇「規範」。

如果是從事語言學的學者,研究的是所有語言的通法,那一般會持「描寫語言」的態度,即遵循語言發展的客觀規律,只做局外人來觀察並記錄。語言就是一個基於社會普遍約定俗成的產物,如果在多數人口中的讀音都發生了變化,那理論上語言就應該這麼發展過去。如「讀字讀半邊」,其實就是語言經濟性的一種體現,因為易讀錯字常常並沒有很明顯的規律,所以如果只需要記憶一個字聲旁的讀音後就可無腦推出所有帶這個聲旁的形聲字的話,那就容易發生這種簡化的傾向。語言對於絕大多數普通人而言不過就是一種工具,應該是「怎麼簡便怎麼來」的。

(不過標題中所言「原本的『正確讀音』本來就不符合現代發音規律」不恰當,只要按照現代普通話這套音節規範相搭配,只要不出現諸如不能相拼聲母和韻母、或甚至是出現普通話中沒有的聲母韻母的情況,都是符合發音規律的。更多地還是由錯誤類推導致的,根據一個字常用的讀音而誤以為它沒有其它讀音了,或是根據一個聲符的常見讀音而誤以為帶這個聲符的字都這麼讀,等等。)

然而,如果是從事某門具體語言的學者,比如漢語學者,亦或是一些「希望堅守文化底蘊」的文人墨客,那就很有可能持「規範語言」的態度,即希望人為幹預語言發展的客觀規律,使得語言恢復保持更為傳統的狀態。往往在母語者羣體中,這些人的聲音比研究語言學通法的要來得更響,並向來都有一種「你讀不準是你沒文化」的鄙視鏈。

(總之對於我個人使用而言,規律性較強的易讀/寫錯字,如「的地得」混用、「騎」qí/jì等,我仍會按照其規律來發音或書寫;規律性不強的就難保證了。)

前陣子新華字典第12版發行,收錄了一些網路辭彙,關於這一行為是否為「妥協」的問題又冒了出來。這個其實就可以算作是「描寫語言」的一種表現,充分發揚了「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大眾用得多了就收錄唄,比某些連個「新冠病毒」的陰陽性還要官方規範的語言要好多了……


語言不止有符號意義,也有社會意義。講某種語言本身來看還是一種羣體行為,那麼既然是羣體行為,就需要服從大多數使用者的習慣,以滿足個體在羣體中社會認同的需求。

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人在面對未知的生僻字時,跟著感覺念,大概率是會念錯。但對於同樣不知此字的人而言,他有幾率不會質疑上一人的發音,而繼續跟著錯的念。第三人看到前兩人都如此念,就會把這種錯誤讀音繼續傳接下去,進而演化成一種羣體現象。直到有識字的人站出來,糾正其中某幾人的讀音,並希望通過他們把正確的讀音在羣體中推廣。也確實有部分人會開始認可正確的讀音,改正並遵守。但也有部分人已經長時間習慣錯誤的讀音,能指與所指的關係已經生成,他有可能已經不再認可正確讀音,正確讀音反而不能帶來任何意義;或者他能認可正確讀音,但條件反射始終會阻止其加以應用。

那麼在這個例子裏,誰對誰錯呢?功能缺失的正確讀音?還是功能完備的錯誤讀音?二者的關係絕對嗎?這將會是個動態博弈的過程,因為你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會參與進去。

當然,從自然規律以及歷時/共時語言學的角度來說,人多的那一方永遠是正確的。什麼都可以修改。


這和一個單詞或幾個單詞沒有關係。

本質上,單詞本來就沒有什麼「正確讀音」這個說法。即使是在母音只有長短而沒有音色之分的古英語時代,因為方言的存在,同一個單詞的拼寫已經有數種甚至多達幾十種的不同,而這些不同的拼寫就是為了反應其在各自方言中的「正確讀音」。所以,英國哪種方言算正確的呢?沒有。


有些好奇題主認為什麼叫「發音規律」呢?

私以為

「一個詞誤讀」談不上發音規律,只有一批有同樣音系特徵的字詞讀音都改變了才談得上發音規律。

審音、修訂新的讀音規範不過是官方背書讓語音事實成為新規範,並不涉及音系問題。


是有改讀音這種事情。

但是也不能僅憑一個詞經常讀錯所以就一定改。

比方說我小時候在鄉下遊戲機廳,大家都沒文化,不認識遊戲裏的夏侯惇的惇(讀音蹲)字,於是都喊他夏侯純。那你覺得這個字該不該為此就改呢?

同樣的道理,南方鄉下人沒人知道海參崴這個城市的讀音,肯定會讀出各種奇怪的音來,那也要不要改了這個城市的名字呢?


不知道是不是符合發音規律,但既然社會上大部分人都讀錯的話,自然就應該更正。


是否需要修改,恐怕還要看經濟效益,修改的社會成本?

這樣的字應該越來越少;以前是文盲多,現在適齡兒童都必須接受義務教育,所以,要改,肯定是成批地集中改一次。

修詞典,或簡化漢字時,會批量改一次。


嚴格來說沒有正確或者錯誤的發音。時間長了,非主流的發音要麼變成主流被收入詞典,要麼逐漸被主流排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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