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好理解,就如同一個國家的法律很完備,可是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違法犯罪之人呢,只有一種解釋就是沒有人去認真的執行這些法律。

明朝設有錦衣衛監察百官,按理說官員不至於頂風作案吧,可是恰恰相反,因為明朝自朱元璋朱棣之後的統治者本身就以反抗先皇的規則祖製為先,他們已經不再嚴格遵守祖制了,這裡面就包括充分利用錦衣衛監察百官的貪腐行為。明朝大多數統治者更多的是利用錦衣衛來鞏固個人權威打擊異己人士,也就是不太聽話的官員。那麼只要聽話,至於這位官員貪不貪就不是特別重要了。

作為最高統治者的皇帝不去嚴格打擊貪腐,運用錦衣衛監察百官貪腐的行為,就可以明白即使明朝設再多錦衣衛,官員該貪照貪該拿照拿,因為沒有人去嚴格執行。


古代的官員是什麼階層?特權階層,不用納稅、不用當差,還有權,而且這種權力缺少制約,想運用權力為自己謀點好處真是不要太簡單,並非人人都是高風亮節、甘守清貧、一心為民的好官,那麼多人十年苦讀考個科舉不就是為了進入這個特權階層發家致富,難道都是奔著為人民謀幸福去的?

錦衣衛?錦衣衛也是官員體系,只要別太過分,皇帝沒發火指名道姓要誰好看,錦衣衛幹嘛成心和那些官員過不去,樹那麼多敵,自己還混不混了(錢還撈不撈了!)。

錦衣衛也好,都察院也好,只要權力的來源、監督的來源依然是上層特權階級,就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的對權力的制衡。

一旦沒有真正的制衡,權欲、貪慾就會膨脹,你就是給當官的發再高的工資,他也還是會貪。


最重要的工資太低,朱元璋時期就規定了官員的薪酬,從最高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到最低的從九品五石。此規定中將糧食作為俸祿單位,以及用紙幣「大明通行寶鈔」作為補充,這種俸祿方法一直用到了明朝滅亡。

原本這個俸祿標準是沒問題的,縣令每個月也會有七石大米,喫飽飯是沒問題的。可是明朝沒多久就遷都了,原來的首都南京緊靠著江南魚米之鄉,糧食足夠,交通快捷。每年糧食剛出產出來就可以運送到首都,官員們的俸祿也是年年到位。可是在首都遷至北京後,南邊的糧食只能通過大運河送到北京了,導致糧食變得更為寶貴。光是供給皇族喫飯就現已夠嗆了,公務員們的俸祿只能變相發放了。

從明成祖朱棣開始,皇帝們就開始想出各種餿主意來發放俸祿。永樂年間,皇帝將西洋番國進貢以及鄭和下西洋帶回來的許多香料作為薪酬發放給了官員們。官員們懵了,這香料又不能當飯喫,賣又沒人要,這天天喫啥呢?以至於後來出現了官員集體反對「下西洋」情況,也是有被香料給氣到了的原因。

這還不是最氣的,後來還有直接發放大明通行寶鈔的。這紙幣在明朝是代代價值降低,萬曆年間時已達到了「百貫寶鈔不值數十文錢」的境地。官員們拿著這些「鉅款」去店裡消費,人家根本不認這寶鈔,大約也只有皇帝認了。

儘管官員們明面上的薪酬跟曾經相同,可是實際卻少了許多。

「月用之資不過十日」——天順年間的內閣首輔李賢,一個月的薪酬只夠用十天。

「罷政居家,請詩文書篆者填塞戶限,頗資以給朝夕」——弘治、正德年間的內閣首輔、太子太師李東陽。他三個兒子都早夭了,家中人也不多。只靠死工資的李東陽最終都沒有積蓄,靠著給他人寫詩文的潤筆費勉強過日。身後仍是學生以及曾經的搭檔湊錢辦的葬禮,「門人故吏醵金錢賻之,乃克葬」。

那為何仍是有許多日子過得十分滋潤的官員呢?這我們都猜得到,灰色收入。明朝對於官員的優惠政策仍是有許多的,比如革除徭役、革除稅收等。許多官員就使用這些規矩以及手中的權利去吞併大眾田產,兼職成為不必繳稅的大地主。

「工業之多,令人駭異」——嘉靖年間內閣首輔徐階。他是當時江南最大的地主,家族田產二十多萬畝,再加上平常的受賄索賄、情面來往等收入,徐階過得可比之前大多數內閣首輔舒暢多了。

官員們表面上的俸祿成了他們常常哭窮的理由,然而少數廉潔的官員是真窮,那些貪官哭窮不過是為了包裝自己,乃至成了他們貪污受賄的動力之一。(本文來自網路)


錦衣衛有這種功能,但是主要還是監察部門。再說錦衣衛的「高壓階段」在明初體現明顯,後面是處於弱化狀態的。再說錦衣衛本身也存在腐敗現象。


我國有檢察院、中紀委官員待遇比明朝好太多為什麼還有那麼多貪官?


貪是人的本性,根本就不是什麼制度使然,明朝貪官多,你告訴我那個時代沒有貪官?


一個最直接的原因,自洪武朝起,官員的待遇實在太低,養家餬口都成問題,不貪不腐,坐等餓死。我個人覺得「朱元璋體系」存在巨大漏洞弊端,主要是朱元璋親手扶植起來的「親信直轄監察員」(錦衣衛,各部給事中等等)嚴重掣肘和阻礙司法。此外都察院,刑部,大理寺等多個監察和司法部門並立,且明代審理判刑的程序繁多,拖時較長,難以有效科學合理和及時決策。還有,明代黨爭強烈,師生關係,裙帶關係等等諸多「特殊關係」都可以成為一個人入士的渠道,並以此為紐帶結黨營私,組成政治小團夥。而且極具明代特色的宦官政治也是導致吏治敗壞的重要原因之一。明代有不少出名的太監(王振,劉瑾,魏忠賢等等),在這些人當政時朝局烏煙瘴氣,溜須拍馬之風盛行,賄賂拉攏之事層出不窮,吏治敗壞自在「情理之中」。最後,制度腐朽。說的具體一點,錦衣衛負責監督之職是不錯,但是他的領導只有皇帝,只是服從皇帝的命令,他們只是打工仔,老闆下達正確命令,做得好算你本事,若是下達了錯誤命令,即使錯的沒邊也不要緊,你去做就是了。說的再高大上一點,腐朽的封建制度下出現貪腐現象實屬正常,但在那個社會了,似乎所有人都不會往這個方向想,更不會想著去推翻它。(雖然個人人批判君主專制,但與推翻封建制度安我覺得還是有不同的)。


現代社會有一個共識就是司法獨立,行政權不得幹預司法權,才能實現真正的法治和反貪,最好的例子就是香港的廉政公署。明朝的錦衣衛和東廠本質上是皇權的延伸,聽命於皇帝和司禮監,自然不能真正的反貪,只能淪為權利鬥爭的工具。


官場貪污最嚴重的估計就是反貪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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