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們接了個急活,幾人加班到凌晨三點,上午我認為自然就是需要補覺的,睡到10點多,去到單位是中午了,弄的領導很不高興,請問加到這麼晚我們應該正常點去上班嗎?


這是領導對你不滿,跟你加班到幾點鐘沒有關係;稍微有點腦子有點人性的領導不會拿這種事情小題大做,作為團隊的leader更多的情況是會保護自己的員工,但這情況你可以準備收集證據以及面試的事了,如果自己不走的話要不了多久領導就會來趕你了。


萬事萬物都是在講一個平衡的道理,員工和領導之間,看似不平衡其實也是平衡的一種,在你看來加班到凌晨3:00,應該晚點去很正常。

其實這在本質上並沒有錯,但是領導想看到的是你在這份職業上的忘我工作,而不是斤斤計較加班的那幾個小時,這是一種工作態度,一種領導想要的工作態度,工作姿態。所以,這就是你雖然加班到三點晚去,領導依然不高興的道理。

所以在我看來,你加班到三點,仍然能正點上班,應該是領導想看到的。

當你有一天,突然有急事想早走的時候,很誠懇的跟領導說,今天我確實有急事,需要早走一會兒,相信這個時候領導會看在你以往加班的情況下允許你早走。

平衡早晚都會拉回來的,只是你要用一種別人可以接受的方式去拉回你的平衡,意氣用事是不理智的。

和領導計較的太明顯,最終吃虧的一定是你自己,知道嗎?……

好運加油!……


領導有問題,你們做得對。


看公司制度。


我經歷過一天24小時,上班上了17個小時的。幸虧第二天上午不用上班,不然打著救護車都可以了


謝邀。

只要領導沒說可以晚點來。 那就正常時間到。

加班是加班。上班是上班。 要麼就請假。 把加班時間頂掉。

不然是會讓領導不開心的。 沒有分清楚。

凌晨3點下班。第二天8點多到公司。我經常這樣子。我覺得還好。年輕人,身體扛得住,不怕。 等老了需要這樣子,那就沒得搞的了。


這個急活是私活還是公事?

如果這個急活是為了第二天需要彙報給客戶或者重要人物的話就算開夜車也要去(我也經歷過同樣事情)

但如果是臨時加急任務不影響其他的工作安排,人也是凡人不是神仙,適當的開個綠燈讓手下休息好、私下請一頓慰勞慰勞也是有助上下級關係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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