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風險,做別人公司的法人,是要承擔公司責任的。

所以不要輕易答應做朋友公司的法人。


有風險,風險很大,除非是你的生死之交可以做,不然還是別做了,簡單地說,公司犯法了,法人是第一責任人
還用想?當然有風險!勸你不是一起做生意就別做!這不開玩笑!
沒風險的話 他為毛不自己當法人 這是很明顯的問題啊 而且你又不是跟人家合夥做生意不知道裡面貓膩,以後出了事第一個就抓你

風險肯定有,出問題的時候都是法人承擔啊;過賬的概念就是沒有實際業務,那更易出問題。


如果是賣假髮票,你會被判刑。

如果是其它過賬,你就是替罪羊。


有的。你們的關係怎麼樣啊?為什麼要你做法人哦

風險肯定是有的,而且創立一家公司,責任最大的就是法人本身,也就是說如果你不當股東,這家公司也和你並沒有經濟上的關係,但是有什麼糾紛或者責任的話都是法人要負最大責任的。說實話,過賬,你又不清楚主要是在幹什麼的,有很大風險。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