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內蒙古赤峰,四五年前因電路由地下改到地上,施工人員誤操作導致我家和鄰居電錶裝反,意思就是說,我家一直給他們交電費,我們的電費他們交。我家經常沒人居住,期間有一個月24天家裡沒有人,但是電費交了八十多,而且家裡用電器只有一個冰箱。以前一直沒有發現,直到最近一個月交了四百塊電費,但是家裡根本沒有開耗電的電器,電熱水器也怕天氣太冷水管凍裂也關閉了,收到欠費停電簡訊後發現家裡並沒有停電而是隔壁停電了。並且很久之前鄰居也提到過為什麼我家欠費但是他們家停電。四五年間家裡經常沒有人,我們經常掏很高的電費,最近三個月鄰居家裝修,電費我們掏了近一千。今天登我們自己的賬戶發現我們家近三個月的電費花費在每個月五六十左右。現在鄰居家賴賬不給,講道理不聽,認為是我們就是想貪他們錢。請問廣大知友我們應該怎樣維權?國家電網是否要賠償我們的損失?


聯繫供電營業廳,你沒義務找鄰居索賠,供電公司一方面退你錢,另一方面找您鄰居補交,或者說打95598,好使的令人髮指。


打95598,非常管用


一、聯繫當地營業廳或者你的客戶經理,現場確認電錶接錯事實。如屬實,了解電錶接錯原因及過錯方。

二、由屬供電局差錯,由供電方協調你與鄰居家的電費退補問題。

退補依據:《供電營業規則》第八十一條 用電計量裝置接線錯誤、保險熔斷、倍率不符等原因,使電能計量或計算出現差錯時,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1、計費計量裝置接線錯誤的,以其實際記錄的電量為基數,按正確與錯誤接線的差額率退補電量,退補時間從上次校驗或換裝投入之日起至接線錯誤更正之日止。

2、電壓互感器保險熔斷的,按規定計算方法計算值補收相應電量的電費;無法計算的,以用戶正常月份用電量為基準,按正常月與故障月的差額補收相應電量的電費,補收時間按抄表記錄或按失壓自動記錄儀記錄確定。

3、計算電量的倍率或銘牌倍率與實際不符的,以實際倍率為基準,按正確與錯誤倍率的差值退補電量,退補時間以抄表記錄為準確定。

退補電量未正式確定前,用戶應先按正常月用電量交付電費。


供電人說,你好壞呦!呲牙


打95598


直接找你們當地電工說就可以了,讓他給你協商解決。不行了聯繫你們當地營業廳。


打電話說一下,自動把錯誤的款項還給你的。

畢竟電網不是個人的,我也曾經遇到過。

有憑有據,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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