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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且大量。且實驗證明人類潛意識或無意識地傾向於利他。

2006年3月2日,德國馬克斯·普朗克人類進化研究所的研究員沃內克在《科學》雜誌上發表人類利他主義天性的研究成果[1][2]。沃內克說,這項研究通過觀察人腦複雜的發育過程,揭示出人類的「利他主義和合作精神」是如何產生的。

心理學研究員每天在一群剛剛會爬的嬰兒面前做些簡單的動作,例如用掛衣鉤將衣服掛在一條線上、把書壘成堆。經過一段時間,研究員故意搞砸這些任務:把掛衣鉤弄掉了,把書堆碰倒了。在搞砸後的10秒內,他表現出試圖拿起掛衣鉤但失敗之類行為,在接下來的10秒內看著嬰兒,在20秒後開口說「我的掛衣鉤!」但不說要做什麼。此時,實驗室里的24個嬰兒在很短時間內表現出要幫忙的意思,84%發生在10秒內,連眼神交流都不需要。

根據研究錄像,一個裹著尿布的嬰兒看看研究員,又看看掉在地上的掛衣鉤,手腳並用地爬過來,抓起掛衣鉤推到研究員腳邊。嬰兒都表現出同樣的熱誠,似乎非常願意幫助笨手笨腳的研究員。

在整個實驗過程中,研究員從不主動要求嬰兒幫助他,也不說「謝謝」之類的話,以避免產生條件反射或使嬰兒為回報而幫助人。為防止孩子們遇到過掛衣服的情況,他還開發出更複雜的盒子測試等情景,結果也一樣。

沃內克提出,嬰兒表現出利他主義至少需要具備兩個條件:

1.大腦發育出足夠的認知能力,可以判斷別人的意圖和是否需要幫助。在實驗中,如果研究員故意把書碰倒、把掛衣鉤丟到地上、把勺子扔進盒子里,嬰兒們通常不會伸出援手;

2.嬰兒發展出「親社會傾向」,渴望融入社會。

一般來說,嬰兒到18個月大甚至更早就會具備這兩個條件。

通常,人類嬰兒在18個月大的時候可以通過鏡子測試,此時可認為其已經具有自我意識。人類的社會性與利他行為可以比自我意識先出現。

他們在黑猩猩身上觀察到類似的行為,雖然需要更簡單的場景。黑猩猩也能在一些情況下無私地幫助飼養員。

2016年2月,兩項研究顯示人腦有與共情和利他決策相關的腦部區域且可以被干預[3][4][5]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Leonardo Christov-Moore和同事首先進行第一項研究:識別與共情相關的腦部區域。該研究有20人作為實驗對象,先向他們播放手被針刺痛的視頻,然後讓他們模仿顯示著不同表情的照片:快樂、悲傷、憤怒、興奮。期間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設備對他們進行腦部掃描,密切關注一些腦部區域的活動。

研究發現,杏仁核、體感皮層、前腦島參與了疼痛知覺、情感和模仿,前額葉皮層的背外側和背內側負責調節行為、控制衝動。

接著對實驗對象進行「獨裁者遊戲」測試,內容是每輪給他們10美元,共計24輪,詢問他們是想保留自己手中的錢還是與一個陌生人分享,他們會拿到陌生人的年齡、收入等信息。

研究發現,前額葉皮層較活躍的人們每輪分給陌生人的錢最少(在1~3美元)。與疼痛知覺、情感和模仿相關的區域較活躍的人們分享了手中75%的錢,研究者認為這是「親社會性共鳴」,是驅動利他主義的關鍵因素:一個人越能間接體會他人的狀態,就越傾向於像對待自己一樣對待他人。

然後,研究者又請來58人作為實驗對象參與第二項研究,這些人接受了非侵入性θ波磁脈衝經顱刺激來暫時降低大腦中某些區域的活性:其中38人的前額葉皮層背外側或背內側活性下降,另外20人的視覺區域活性下降。在這個狀態下對實驗對象進行「獨裁者遊戲」測試,以評估抑制這些區域的活動將如何影響實驗對象與他人分享金錢的意願。

研究發現,降低前額葉皮層活性讓人變慷慨了50%。降低前額葉皮層背內側的活性會讓人對任何陌生人都更慷慨,而降低前額葉皮層背外側的活性會讓人更喜歡與較高收入的陌生人分享金錢。研究人員說:「正常情況下,參與者會根據需要進行分享,但由於大腦的這一區域受到了抑制,他們暫時失去了社交判斷的能力,從而影響了他們的行為。」

前額葉與自我意識有深刻的關係,前額葉抑制狀態的人的利他行為增強意味著人類潛意識或無意識地傾向於利他。這個狀態下不能說他們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因為自我意識被抑制的狀態下「自己想做」這事不存在。

這兩項研究的結果都表明了增強移情的潛在途徑,對治療PTSD或反社會人格有所啟發。後者更顯示出,通過非侵入性的暫時干預,人就可以使人們以更加親社會的方式行動。

對於人腦的反本能性有興趣的話,可以整一本這個書看看:《大腦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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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作者謝伯讓是美國達特茅斯學院認知神經科學博士,麻省理工學院腦與認知科學系博士後研究員,現為杜克–新加坡國立大學醫學研究院助理教授、腦與意識實驗室主任,研究主題為人腦如何感知世界。

雖然他對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頗為推崇,他自己寫出的東西卻提出了大量反論,可以視作大腦對基因的叛逆的具象化。

此書前半部分對大腦演化的過程寫得簡明易懂,可作為科普入門書輕鬆地閱讀。後半部分是圍繞科學上尚未定論的邊緣話題的訪談與爭論。

此書定價48元,這裡選擇的是優惠50%程度的商品,內容並無差異,印刷略有訛誤,屬白璧微瑕,不影響閱讀。

參考

  1. ^報道 https://www.mpg.de/532681/pressRelease20060302
  2. ^論文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16513986
  3. ^報道 http://newsroom.ucla.edu/releases/your-brain-might-be-hard-wired-for-altruism
  4. ^論文 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abs/10.1002/hbm.23119
  5. ^論文 https://www.tandfonline.com/doi/abs/10.1080/17470919.2016.1154105


人類是普遍利他的,

相對於其他動物而言,人類的利他行為太瘋狂了,歷史上多少捨身取義的故事被人傳頌。

但這也很矛盾,因為人類的普遍利他,所以利己的人往往更容易在社會競爭中獲得優勢。

你會發現,人類金字塔高層,精緻利己主義者佔了大多數,

他們的強大不是因為多麼聰明、勤奮,而僅僅是因為自私,越自私的人越強大。

在能力相同的情況下,自私的人會比利他的人擁有更多的資源、機會,因為擁有更多資源,所以其他人更相信他有本事,於是他擁有更高的信用,接下來也會擁有更多資源。

所謂人之道,損不足而益有餘,是這樣的。

但人類的道德傾普遍向於利他,如果一個人吃香太難看,他會在人類社會失去立足之地。你經常會看到某些災難捐贈中不少人在道德綁架,希望有錢人能多出錢,且不論好壞,但這至少說明了人類的道德傾向。這個道德傾向訴求於一種樸素的正義:你擁有了更多的資源,就應該有更多的責任。許多金字塔上層的人清楚的明白這點,自己的能量是有限的,他掌握的巨大能量都是社會成員賦予的,沒有了支持,他會一夜間垮塌,所以他必須做出利他行為來穩定自己的位置。

所謂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便是如此。

人類社會就是在這種矛盾中不斷掙扎演化的,人類因利他而利己,又因利己而利他。


繁殖就是非常常見的利他行為啊……


這麼個基礎的倫理學(道德哲學)問題底下都能見到用「黨員」等概念來煽動一波贊的。。。我就簡單說兩句吧,涉及一點新實在論,功利主義和自由意志的內容

這個問題首先就定義不明,1)什麼是「利」?2)什麼是「己」?3)非利己行為指動作動機還是動作效果?4)題外話,利他是否一定是正面的,如果利他在社會功利主義的層面上效益還不如利己,那麼強調利他還有無必要?

首先,什麼是「己」?基因能不能算「己」?在基因的必然影響下,工蜂放棄個體繁殖權利,以生命為代價守護種群基因的繁衍算不算利己?

其次,什麼是「利」?特殊意志上的利算不算利益?一個苦行僧捨棄財產,一心修鍊,他覺得這樣很「有意義」,你叫他過常人的生活他反倒不願意,那麼他捨棄財產的行為算不算利己?

再次,利己動機會不會產生非利己效果?對於有宗教情懷的人而言,一個基督徒單純為了自己上天堂,在對別人沒有共情的情況下給慈善機構捐款是利他還是利己?對於無宗教情懷的人而言,為了過上好日子努力賺錢,在賺錢的同時客觀上為社會生產了不少稀缺物資,這種人算利他還是利己?

事實上,利己和利他是不矛盾的。人類社會處處都是「看不見的手」,已經基本抹平了利己與利他的區別。一個人想要利己,就必須做出相應的利他的行為,只有這樣才能獲得社會報酬,從而達到利己的目的。

但是這又涉及到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衡量勞動價值」?顯而易見,靠家族繼承的富二代完全不勞動收入仍然吊打絕大多數科學家,那在這種情況下利己與利他顯然是不對等的。這也就要求我們完善社會分配體系,以按勞分配為基礎,而不是按資本分配為基礎,從而逐步實現共產主義。

題外話。利他心不一定是好的,因為每個人對「好」的理解都不一樣,強迫別人接受自己認為的「好」是沒有意義的。往小處說,自己喜歡吃翔,然後非要拉著別人一起吃,這也是利他心啊!往大處說,很多納粹軍官都利他心很重,願意捨棄自身利益,成全國家利益,結果呢?

還有一個隱晦的反駁利他心的理由,就是人們對於自身幸福的追求權利是不可剝奪的。如果人人都「舍小家顧大家」,人均獻身,那麼誰來享受這些奮鬥成果?人均獻身真的有意義嗎?

我個人認為,真正的利他行為是不存在的,哪怕表面上純粹的利他實際上也是在追求自身信仰的滿足。另外,利他行為也是中性的,更是無序的,我們沒必要提倡它,而是要想辦法建立一個利己-利他相統一的社會制度。

說了這麼多,我只想強調一點,那就是當代大學生所謂的critical thinking大部分都是廉價的,都是在缺乏基礎知識情況下的空談,沒有任何意義。我建議所有想要討論這類問題的人都先進行相關的學術訓練,在充分了解知識的情況下謙卑地討論,而不是靠點n手信息來指點江山激揚文字,儼然掌握了宇宙真理一般。


沒有。

所有看似利他行為都是很深層的利己行為,扶老奶奶過馬路一是為了滿足自己幫助他人的慾望從而讓自己開心,二是為了實現自我價值以此來適應社會得到認可。

人類這種群居動物之所以有表面利他行為,是為了不被群體排斥,以此來提高生存概率。施捨給乞丐只是因為不想讓自己難過而已,更深層是為了讓自己的道德素質看上去更高一些,只是人們通常意識不到。

當然你可以舉反例,說有些人為了集體利益奉獻生命。

當然,那在我看來是好的。

但是可惜這樣的人才更容易被利用,被殺死,失去生命,於是只剩下我們這些利己的人活著了。

再者,奉獻生命不過是做了一件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罷了,而且有人認為做這件事能讓自己更幸福。

本質仍是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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