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誤導了,自習10點有的是人爭議,只要強制那就必然有問題。


誰說上學晚自習十點走沒爭議了?

我是高中才開始有晚自習,也是高中才開始住校的。小學四年級以前,周三、周五下午兩點半放學,周一、周二、周四三點半放學;四年級到六年級,周三、周五三點半放學,周一、周二、周四四點半放學。初中三年,一直是五點準時放學,所以我對上高中後,突如其來的晚自習和住校都很不適應。

而我們高中又非得扯淡,搞什麼封閉式管理,原則上不許走讀,全校一千六百多個學生,走讀的不過一百來人,這就導致隨大流的爸媽也不讓我走讀。

我接受不了,從入學開始就三天兩頭的跟爸媽軟磨硬泡,跟老師提出申請讓他主動聯繫我爸媽,以及擅自離校讓老師主動聯繫我爸媽……終於在高二下學期開學的時候,我爸媽訓我也訓沒詞了,跟老師磨嘰也磨嘰煩了,同意了我走讀的要求,堅定的跟我的班主任把我走讀的事申請了下來。

後來,我又繼續像上邊說的那樣,磨嘰了高二下將近一整個學期,把走讀時間由上完晚自習的十點鐘,改為了上完晚課的六點四十。

因為從小到大,我只有高一一年加高二半年這一年半的晚歸經歷,所以我至今也不能適應什麼996、007。也因為之前為自己努力爭取的經歷,所以我也絕對不會向要求我加班的公司、領導低頭,至今沒有接受過加班。

且不只是加班,題主拿當年學習和加班類比來提問,我可以回答,對我來說,工作也好、上學也罷,它們只是我生命中的一小部分,且是沒那麼重要的一小部分。因為,我覺得什麼錢、事業、階級躍遷對我來說都沒那麼重要,而我的成就感也絕對不是通過什麼考學、升遷、做成了項目獲得,所以如果工作和上學的事情要侵佔我的生活的話,我是絕對不會接受的。

在此,我要跟抗拒加班,但覺得受制於諸多因素,猶豫是否要反抗的朋友們說,你們不要害怕,沒人能把你們怎麼樣,就像我中學時候關於補課的鬥爭經歷——

我為了拒絕補課,給校長信箱寫過信,給市教委打過電話,冒充過家長給市教委打電話……被教委接電話的王8d識破嘲諷過,被學校查出來通報批評過,甚至被校領導和老師以處分和停課威脅……但我從沒害怕退卻,嘲諷、批評我都不在乎,至於處分和停課的威脅,我直接就懟了回去:「我可以接受處分和停課,但你們必須說清楚,我犯了什麼錯誤,國家有什麼相關的規定說我犯了這個錯誤,以及懲罰必須是處分和停課。」

就是靠這股勁頭,我中學時期沒參加過補課,甚至連學校周六統一的自習後來也不參加了,但並沒有受到學校的處分。即便最終,老師都抱著不值得跟我置氣的態度不管我,但我依舊很開心,因為我守住了對我的時間自行支配的權力、獲得了自由,而這是我最看重的事情。


上學是為了學習知識,提高自身的能力,開闊自身的眼界,不斷提高獲得感和成就感。

而工作的本質是勞動力交易,你出賣勞動力給老闆,這可以看做是一筆生意,既然是生意,就沒有人願意做賠本的買賣,說好的只賣8個小時,為什麼要不加錢額外免費送幾個小時給老闆?


你讀書是給資本家讀嗎?


這很明顯是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區別。


上學是交學費,為自己學習,

加班是為資本家做事,掙錢


在人生最美好的年華遭了十多年活罪之後你也不想再繼續為了模糊的前途遭罪了。


一:加班費給的不夠

二:員工對企業無認同感,企業文化可能有問題

三:員工家裡確實有事


因為學生不受勞動法保護,而勞動者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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