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到一些書封面底部上寫明瞭某某出版社出版,然後書脊上又印有圖書公司的logo,比如讀客或者後浪,想問下出版社和圖書公司的區別在哪?具體在出版一本書的過程中又是如何分工的呢?


出版公司與出版社合作方式看下面這篇

如果我想開一個小出版社,我要怎樣列印書籍並銷售呢? - 灰灰佳是小火龍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38668520/answer/775079026

1、環節與分工不同

我國出版社都是國企/事業單位,對口管理單位是新聞出版總署。一本書從研發到生產,簡單說要經歷以下環節:

選題策劃申報→發稿→審校→書號申領→印製加工→入庫銷售

其中審校是圖書質量與內容的環節保障,書號申領則是以出版社為擔保,為圖書拿到的出版身份證,書號申領完畢後,以出版社名義向印廠發委印單,印廠接正規出版社委印單方能印刷。其中圖書各項資料、定價、印數等信息,都是通過國家聯網的專用系統錄入的,也就是說,這些事項在圖書上市前,出版社就將全部信息進行了聯網備案。值得注意的是,每個品種的圖書在印製生產完畢後,出版社都仍要向歸口管理部門寄送1-2本樣書(各部門總計20本左右),省直管部門、總署每年在出版社端,對圖書進行內容質量抽查,在印廠印刷端,對圖書進行印製質量抽查。出現質量問題的圖書要對出版社進行處罰,內容問題是質量問題中最嚴重的,最高可吊銷出版社,參見珠海出版社。

以上環節的邏輯點在於,出版社與出版社公司合作,圖書出現問題,受到處罰的是出版社,所以在合作產品時,出版社會傾向於把所有和質量相關的環節都放在自己手裡,尤其是審校的部分。根據上面那條回答中的各種合作方式也能看出,環節掌控以強勢方的意志為轉移,但出版社的底線是審校。

2、組織架構不同

出版社根據其業務特點有不同的架構。徵訂教輔教材的出版社則是以教材為導向設置的,市場化的出版社一般會有進行獨立覈算事業部。中信社的阿米巴經營也是出版社裡比較特別的實踐。當然,大部分出版社的內部結構很符合我們理解的老事業單位的樣子,編輯部、發行部、市場部,上面設分管領導和社長總編,出版社規模大了就開始分裂成分社,如果沒有獨立覈算,分社和編輯部道理是一樣的。出版社上面對接行業主管單位,新聞出版局、宣傳部。

出版公司往往會比較靈活,常見的有領導一言堂,下面完全公司化考覈運營,老總就是公司裏最牛的那個出版人,選題營銷發行全都聽我的。也有磨鐵的事業部模式,讀客的合夥人模式,果麥的明星作者控股模式等等,可以有更多可能性。出版公司可以拉風投做非直接出版的項目,比如新經典。

組織架構決定了一個出版社編輯做書的空間、收入都會受限。

3、市場運作方式不同

目標決定了市場運作方式:出版公司最核心的目的是利益,出版社最核心的目的是完成任務。這也是為什麼,排除掉專業社、教育社、資源社,單純市場化運營的出版社,也與圖書公司不同。

目標的不同導致了出版社與出版公司在觀念上的不同。

以前去某著名市場化的X出版社,聊到博集張嘉佳那本書。X社編輯對此很是嗤之以鼻的,他們覺得這本書內容弱,從圖書內容的角度不匹配現在的銷量,他們也承認存在即合理,但他們絕對不會做這類書。出版公司的市場運作方式多種多樣,有地推式搞定學校、教育局的教輔公司,有攢內容材料差的「武漢書」,有仿寫書名的蹭熱度的書,也有策劃優秀選題角度新穎,緊追市場熱點題材的話題書。

這種將圖書包裝成商品的運作方式在出版公司很常見,在出版社就存在一些爭議,出版社內部也有分化。觀念傳統加上運作經驗少導致能力逐漸拉開差距。

以上是出版和圖書公司的區別,就這樣


這種書往往是圖書公司策劃、編輯甚至發行的,出版社只是出了一個書號。為什麼出現這種情況?因為國家規定出版社必須國有,圖書採用書號來管理,書號相比於書就類比於人的身份證、車的車牌號,沒有身份證或車牌號,就是非法的。而能給書書號的必須是國有出版社,他們通過向新聞出版署來申請。圖書公司只要不是國有的,都沒有提供書號或獲得書號的能力或資格,因此只有請國有出版社幫忙,有的美其名曰是合作,比如圖書公司策劃選題,但是約稿、編加和發行都是國有出版社,有的就類似書號買賣了,出版社只負責提供書號,然後一次性收取費用,或者按銷量收取費用或者兼而有之。當前,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多,因為傳統出版社的策劃能力不如民營圖書公司,沒有活力,做出來的書也沒人願意看,各圖書公司有自己的拿手絕活,就是怎麼吸引讀者(因為很多公司做的書也很一般,但會營造爆款),一般是其他人或機構瞭解或掌握不好的。


不得不遺憾地說,就現在而言,大多數出版社的核心競爭力就是書號。

圖書公司更像公司,市場化運作,選題觸角敏銳。

出版社更像是政府機構的代理處,負責書號發放。

當然,出版社也是可以出好書的,只是相對圖書公司更難一些。


中央軍和八路。


出版公司與出版社都是專業從事圖書出版的單位。

出版社屬於國企,私人不能註冊經營;出版公司則屬於民營企業。

出版社的優勢是有書號,主要負責發書號和審稿;出版公司則更擅長運營、策劃與推廣。目前市場上80%以上的暢銷書都是在出版公司打造的。說通俗點就是,二者除了就競爭關係更多的是合作關係,一個搞生產,一個搞銷售,一個管政治,一個管經濟。

一般如果是名人、作家或者有一定的出書經驗的作者出書可以直接找出版社,如果是普通作者最好還是先找出版公司策劃一下,因為出版公司在服務質量和市場運營上都更勝一籌。


出版公司是私人企業,出版社是國有的。

出版公司沒有書號,出版社有書號。

出版社的主要職責是把書出版,而出版公司都是負責一部作品的整個出版流程,包括製作和推廣。

現在的市場上,幾乎所有的作品都是出版社和出版公司合作完成的,就算直接聯繫出版社溝通,後期的排版,裝幀,推廣等,也會有出版公司的參與,畢竟出版社要處理的作品太多了,而且人力根本不像大部分人想像的那麼多。

如果是個人出書的話,還是聯繫出版公司好一點,因為一家出版公司,可以合作多家出版社,會第一時間給作者推薦最合適的一家,並且在很多小細節上,也會更照顧作者的需求,談起來也很方便。


有沒有書號的區別


相愛相殺的關係 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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